游戏论·他山之石|电子竞技距离成为奥运会比赛项目还有多远(3)
2022-10-15 来源:旧番剧
“电子竞技就是,人类使用信息通信技术锻炼精神性或身体性能力(mental or physical abilities)的体育活动领域。”[4]
电子竞技就这样得到了最初的定义。值得注意的是,瓦格纳所说的是“精神性或身体性”——并不是“和(and)”而是“或(or)”。其原因是,和电子竞技一词一同出现的桌面游戏和卡牌游戏也被认定为是一种“体育”的全新观念正在产生,可能瓦格纳也意识到了这一点,即“智力运动(mind sports)”。
对智力运动的普及有重大贡献的是,于1997年发端,至今每年在伦敦举办的“智力奥林匹克运动会”。作为这项活动的发起人、“思维导图”一词的提出者而为人所知的托尼布赞(Tony Buzan)也被认为是“智力运动”一词的提出者。在智力运动界占主流的是国际象棋、桥牌、国际跳棋、围棋、麻将、中国象棋等项目。每个竞技项目都分别有其国际组织,而作为这些国际组织之间联盟的国际智力运动协会(IMSA)也在2005年应运而生。该协会认为应当将智力运动作为奥林匹克的正式项目而不断向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IOC)进行交涉,为了造势和打好基础,又紧接夏季奥运会和冬季奥运会的举办继续召开了“世界智力运动会”。首届世界智力运动会是在2008年10月,由两个月前刚结束了夏季奥林匹克运动会的北京所举办。
在智力运动的世界中,电子竞技被看作智力运动的一种,因此也有让电子竞技进入比赛项目的动向。[5]可是,智力运动正如其名是一种比试思考能力、记忆能力和判断能力等“智力能力”的比赛。而电子竞技要求的却是反射神经、动态视力和高度准确的操作能力等“身体性能力”。两者在表明体育运动这一概念的现代化流变和多样性转变方面明显具有同时代性,但在其内核上却是似是而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