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现场|“铁臂阿童木”被注成了运动鞋北京知产法院:无效
2022-10-16 来源:旧番剧
80、90后的童年里,《名侦探柯南》《铁臂阿童木》等应该是最令人记忆深刻的。6月19日上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召开作品名称在先权益(“商品化权”)保护相关案件审理情况通报会。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铁臂阿童木”商标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案被列入典型案例。
据了解,“铁臂阿童木”商标权无效案例涉及的诉争商标为第4553473号“铁臂阿童木”文字商标,诉争商标由案外人泉州市菲克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提出注册申请,2009年12月28日被核准注册,核定使用在第25类“靴、运动靴、运动鞋”等商品上。后经转让,权利人变更为阿童木(福建)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在该案诉讼过程中又转让至泉州市开元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手塚株式会社于2014年12月18日针对诉争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原商标评审委员会认为,诉争商标的注册申请没有侵犯手塚株式会社的在先著作权和在先商品化权,故裁定诉争商标予以维持。
手塚株式会社不服提起诉讼,其认为阿童木福建公司在未获得手塚株式会社许可的情况下在其产品、注册商标及网站上大量使用 “阿童木”动漫形象作品,主观恶意明显,侵犯了手塚株式会社在先的著作权和在先商品化权。因此,手塚株式会社请求法院撤销被诉裁定,并判令原商标评审委员会重新作出裁定。
法院经审理认为,诉争商标仅为纯文字商标,并没有体现阿童木的卡通形象,诉争商标的注册申请并未侵犯手塚株式会社享有的著作权。“阿童木”既是手塚株式会社出品的动漫作品《铁臂阿童木》的片名,也是动漫作品中主要人物的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