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恐怖动漫电影《阿修罗》,看精神上的伤害远大于其它(2)
2022-10-28 来源:旧番剧
首先,没必要,而且无论是被盗用信息的,还是被动脑子里听到信息的都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其次,如果那样,播放点利于自己做事的信息,什么都直接做了,没必要旁生枝节,播放别的信息。
直播意味着播放的是被播放者的全部隐私、机密(这么严重的罪孽,还有什么可说的。)。
举个例子,在某家里,安个摄像头,然后直播给全世界,是什么后果。
不想都明白。更何况把某脑子里所想,还有其他隐私、机密播放的到处都是。
这与是否提了某的名字无关。
更恶劣的是,必然会对那些信息加以利用、炒作、指手画脚、等等。
更何况播放信息者,一定是在明面上对谁谁说自己是在帮某,自己是在做好事等。
但问你直播某隐私、机密,怎么就帮某了?怎么就做好事了?怎么就做你所说的你做的了。
要真是那样,全世界都去学。
你分明做的就是盗用信息、栽赃陷害、坑蒙拐骗等罪孽,你所说的你做的,你为什么不去做。
这在精神层面对某造成的伤害,已经令人发指。
就相当于把某的精神世界关进了小黑屋,进行惨无人道、无所顾忌的摧毁、折磨。
带入一下。
其实,真要是有那种装置在作,是很明显,没有证据的,也不知道拿着那作案工具(那装置被用来作孽,就是作案工具)的在哪、是谁。
若真有揭露罪孽的,我早在2015年开始写我所分析的那作案工具的罪孽,以及怎么证明受害者的清白等。2016年就有一部分邮寄到了出版社,还不止一家,但是,没有出版的了。(其实,我写的文章的内容,关于那作案工具的,几乎都是在那时候就写在那作品里了。)
试问,谁在揭露罪孽。
我先是有文学作品、剧本,早在2014年之前就有,2014年又申请专利,我以为怎么也该能解决问题了。
但是没有。之后我才分析裤衩团伙(我文学作品里起的那个名字,就是用那作案工具作孽的。)的罪孽,其实开始我分析的是,对我造成了多严重的伤害,只是这样,我以为那团伙知道后,该或者滚,或者做解决问题的事(比如,出版我文学作品等。)。否则,那团伙为什么盗用我信息,还叫唤说帮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