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迎二十大辽宁在行动」重磅!沈阳建设国家中心城市行动纲要发布!(3)
2022-11-05 来源:旧番剧
2016年11月1日,国务院批复《东北振兴“十三五”规划》,科学研判了东北地区当前发展形势和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明确了振兴目标和战略重点。
2017年3月7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东北地区与东部地区部分省市对口合作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22号),明确支持东北地区进一步转变观念,增强市场意识和竞争意识,激发内生活力和动力,促进东部地区与东北地区在合作中相互借鉴、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共谋发展。
2021年9月6日,国务院批复《东北全面振兴“十四五”实施方案》,提出从推动形成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出发,着力破解体制机制障碍,着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着力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优化,着力构建区域动力系统,着力在落实落细上下功夫,走出一条质量更高、效益更好、结构更优、优势充分释放的发展新路,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实现新突破。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相继出台了《推进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三年滚动实施方案(2016-2018年)》《关于支持老工业城市和资源型城市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关于支持首批老工业城市和资源型城市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的通知》《关于推进东北地区民营经济发展改革的指导意见》等一批支持东北振兴发展重大政策,推进东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
(二)重大意义。
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确保把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的具体行动举措,对沈阳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提升开放合作层级,增强城市综合实力,实现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取得新突破,在全省、全国的大格局中发挥更大作用意义重大。
1.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是沈阳筑牢安全底线、服务国家发展大局的战略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东北地区维护国家国防安全、粮食安全、生态安全、能源安全、产业安全的战略地位十分重要,关乎国家发展大局。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就是要沈阳认清发展的历史方位和责任使命,胸怀“国之大者”,依托区位、产业、资源、生态等方面优势,主动发挥省会城市龙头引领作用,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稳定粮食生产,强化能源保障,推动绿色发展,切实在“五大安全”中形成对国家重大战略的坚强支撑。
2.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是沈阳引领东北地区更好融入新发展格局的战略选择。中央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要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新发展格局。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就是要沈阳立足现代化都市圈建设,围绕打通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个环节,强化沈大与哈长城市群联动,加快形成东北地区畅通循环的枢纽和节点体系,更好链接东北亚乃至全球资源,成为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战略支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