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作霖为什么会杀了李大钊?是历史的缘故,还是个人情仇!(14)

2023-06-03 来源:旧番剧
狱中自述手迹局部
从文笔看,李大钊同志对书法有相当高的造诣,字迹秀美挺拔,行文流畅自然,最起码证明了写这篇狱中自述的时候,李大钊并未受“竹签子”“拔指甲”之类的酷刑,否则字迹不可能如此流畅。写过毛笔字的人应该知道,受伤的手,对写字的影响多大。狱中自述一共改了三稿,应该不是一天完成,所以这期间,李大钊同志很可能并未遭受酷刑。狱中自述有两千七百字,原文大家可以自行去找,我只放上最后一部分:
钊自束发受书,即矢志努力于民族解放之事业,实践其所信,励行其所知,为功为罪,所不暇计。今既被逮,惟有直言。倘因此而重获罪戾,则钊实当负其全则。惟望当局对于此等爱国青年宽大处理,不事株连,则钊感且不尽矣!
又有陈者:钊夙研史学,平生搜集东西书籍颇不少,如已没收,尚希保存,以利文化。谨呈。
李大钊同志否认自己所作所为是“犯罪”,也知道自己很可能会牺牲,所以说“钊实当负其全则”,以减轻其他同志可能遭受的伤害,直到生命的最后时刻,尚在掩护同志,保存中华文化传承,此等风范,正如当时报纸所言“共产党领袖之气概”,也是后世为国共两党共同感其品德气节而追掉纪念的原由之一。
当然,李大钊同志狱中斗争的情况,现在基本已不可考,唯有通过这两份档案分析当时情况,可以得知:
李大钊同志尽量把责任揽到自己身上,以掩护同志;坚持信仰,即民族解放之事业,毫无妥协;在讯问中对答如流,极富智慧,使敌人丧失了动用酷刑的可能。这种斗争策略和技巧,非一般人能掌握。
当时坊间和报纸多有传闻,说李大钊等党人在被捕后受过拔指甲等酷刑,但警察厅予以否认,在1927年4月30日《警察公报》第2版发出声明:
复旦社云,昨据警厅某要人透出消息,外传警厅此次侦查党案,曾用刑具,李大钊之指甲亦不存在等语,实属误传。查厅中自破获此案后,对于在押诸人,格外优待,绝无威吓逼供之事。本厅审讯盗犯,向不用刑,何况党人乎?李大钊自到厅后,精神甚安适。厅中遇有秘密文件,不悉内幕时,向彼询问,彼多尽情说明,用刑二字,实安不上。现在此案证据始末,业将告一结束。惟因其余各人,不肯说出真姓名,以致耽误时间。究竟何日可交法庭,此时不敢断定。至高等检察厅之侦察证据,系该厅应有之职责,与本厅无关云云。”
当然,有人说这是一面之词,未可轻信。但可以从其他方面的报道获得旁证。比如,各报都报道李大钊烈士在就义前,曾索要纸笔写遗嘱被拒绝,《狱中自述》文笔流畅,字迹清晰,这说明李大钊的手上没有受过拔指甲这种酷刑,否则手根本握不住笔,也就谈不上要纸笔了。其次,李大钊等烈士牺牲后,遗体被放在下斜街长椿寺,等待家属认领。如果李大钊等受过酷刑,尸体必然会能发现痕迹。鉴于奉军并未控制北京舆论,而率先收敛李大钊遗体的是北大同人,在社会上具有相当影响力,此事必然公开见于媒体,这会让奉军非常被动。但后续报道并没有这些。另外,此次牺牲的20名烈士唯一的女性张挹兰(国民党北京特别党部妇女部部长),在走向看守所刑场前,“身段极活泼,首左右顾,发随之动,面色自然”,显然是未受过酷刑的行状。2011年《人民网》转载供状,认为以这种情况看,反动军警实无用刑必要。
猜你喜欢
动漫推荐
免责声明:动漫番剧数据来源网络!本站不收费,无vip,请勿上当!

www.jiufanju.com-旧番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