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的通知
2023-10-27 来源:旧番剧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9月27日,国务院近日印发《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从健康、教育、社会保障等方面详细规定了未来十年促进中国妇女儿童发展、保障儿童合法权益的目标和策略措施。全文如下:
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和
中国儿童发展纲要的通知
国发〔2021〕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
2021年9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中国妇女发展纲要
(2021—2030年)
前 言
追求男女平等的事业是伟大的。妇女是人类文明的开创者、社会进步的推动者,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力量。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程度,是衡量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妇女事业发展,先后制定实施了三个周期的中国妇女发展纲要,为优化妇女发展环境、保障妇女合法权益提供了重要保障。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写入党的施政纲领,作为治国理政的重要内容,不断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责、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妇儿工委)协调、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妇女工作机制,在出台法律、制定政策、编制规划、部署工作时充分考虑两性的现实差异和妇女的特殊利益,支持妇女充分发挥“半边天”作用,为促进妇女全面发展加速行动。妇女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贡献率明显提升,社会地位显著提高,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健康状况得到极大改善,受教育程度不断提高,参与决策和管理的途径更加多元,社会保障水平稳步提升,在家庭生活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彰显,发展环境日益优化。妇女事业和男女平等发展取得了历史性新成就。
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历史性变化,妇女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日益广泛,妇女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城乡、区域和群体之间妇女发展存在差距,农村特别是欠发达地区妇女民生保障力度还需加大。妇女在就业、人身财产、婚姻家庭等方面平等权利的保障仍面临现实困难。妇女参与国家和经济文化社会事务管理的水平有待全面提升。针对妇女各种形式的歧视不同程度存在,性别平等观念有待进一步普及,妇女发展的社会环境需要进一步优化。让性别平等落到实处、推动妇女走在时代前列,使命艰巨、任重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