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遗失,拾得者向失主索要1500元,民警表示:无权要求归还(2)
2023-10-27 来源:旧番剧
失主想做进一步的沟通,就说“你拿到了我手机”,可是却被对方立即打断,就说失主说话有问题,说的是“你盗了我的手机”,并且一直在此事上纠缠不清。
对方同行的一位女子也立即表态说:“你报警,可以去报,但我也要去告你名誉损失。”随后捡到手机的人迅速离开现场,手机也并未归还给失主。
而后失主与记者再次联系对方,对方则表示失主应当先向自己道歉,并且需要解释态度问题。
捡到他人物品不归还,借机索要高额费用,甚至还要反过来对失主进行起诉,理由是侵犯了他们的名誉权。这种神逻辑神操作,还真的是令人出乎意料。
不过当记者与失主找到警方寻求帮助后,一位警官的话却给失主兜头泼了一盆冷水。民警说:我无权要求对方归还手机。
对此,有律师表示:从民法典的角度来看,手机拾得者的行为属于非法侵占他人财物。因为这部手机不是丢弃物,而是遗失物。另外,由于手机的价值超过一万元,而在四川侵占数额超过万元的,就已经构成了侵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