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事件受害者发布会上控诉当年暴行!全文实录(5)
2024-06-14 来源:旧番剧
7月5日,赵爱琴发言。石榴云/新疆日报记者 周鹏摄
赵爱琴:我叫赵爱琴,是“7·5”事件受害者的家属。我丈夫是乌鲁木齐市公交珍宝巴士有限公司70路公交车司机,2009年7月5日那天,他在上班途中遭遇暴徒袭击,造成上唇撕裂,前门牙全部脱落,鼻子塌陷,脑部被重击。我丈夫自身受伤,再加上亲眼看到了暴徒对各族同胞惨不忍睹的屠杀和暴行,他受到强烈刺激,被诊断为严重抑郁症,在建工医院住院30天后,转入第四人民医院进行心理康复治疗。治疗一段时间后,医生建议回家吃药慢慢恢复。
回家以后,他再也没法正常工作和生活,我的家庭受到了严重伤害。以前爱说爱笑的他变得沉默寡言,也不喜欢跟家里其他人说话,总是把自己蜷缩在被子里。每天晚上,我们都不能看电视,不能开灯,不能大声说话,稍有不满他就暴跳如雷。由于长期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中,我的小儿子也患了自闭症。
后来,在社区的帮助下,我的丈夫及孩子同时在第四人民医院进行住院治疗。一个美好幸福的家庭就这样被破坏了,我极其痛恨那些凶残的暴徒,他们应该受到严惩。
伊力江·阿那依提:下面,请大家再观看一段视频,反映的是2014年巴州轮台县“9·21”暴力恐怖袭击案受害者情况。
伊力江·阿那依提:恐怖势力制造的暴力犯罪案件,一桩桩,一件件,充满血腥、令人发指。这些暴力恐怖和宗教极端行为,给新疆各族人民带来了深重灾难。一些无辜的生命在瞬间寂灭,一些活着的人生活因此而改变,记忆永远停留在那罪恶而黑暗的时刻。对这些侵犯公民人权、危害公共安全、破坏民族团结、分裂国家的暴力恐怖活动,必须依法进行严厉打击,确保人民在安宁祥和的社会环境中幸福生活。
毕海波:请香港电台记者提问。
香港电台记者:“7·5”事件后,新疆加大了反恐、去极端化力度,但一些境外媒体和智库称,新疆在反恐、去极端化过程中存在“大规模侵犯人权”的问题。对此有何回应?“7·5”事件12年了,有什么启示?
徐贵相:这个问题请伊力江·阿那依提先生回答。
伊力江·阿那依提:面对严峻复杂的反恐形势和各族群众对打击暴力恐怖犯罪、保障生命财产安全的迫切要求,新疆高举社会主义法治旗帜,借鉴吸收国际社会反恐经验做法,积极践行《联合国全球反恐战略》、联合国《防止暴力极端主义行动计划》的原则和精神,坚持“一手抓打击、一手抓预防”,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既依法严厉打击暴力恐怖犯罪,又重视源头治理,通过依法设立教培中心等方式开展去极端化工作,最大限度消除滋生恐怖主义、宗教极端主义的土壤和条件,最大程度保障了公民基本权利免遭侵害。目前,新疆已连续4年多未发生暴力恐怖案件,包括危安案件、公共安全事件在内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大幅下降,极端主义渗透得到有效遏制,社会治安状况明显好转,人民生活安宁祥和。实践证明,保安全才能保人权,不反恐就不能保人权。依法打击恐怖活动,保障各族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是对人权的最根本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