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在京第六场涉疆问题新闻发布会实录(12)
2024-06-14 来源:旧番剧
毕海波:下面请《环球时报》记者提问。
《环球时报》提问:境外一些国家、机构和媒体称,“新疆限制宗教信仰自由,大规模拆除新疆的清真寺等伊斯兰宗教场所”。对此,您有何回应?
徐贵相:这个问题请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发言人伊力江•阿那依提和来自喀什地区喀什市浩罕乡香妃园清真寺的伊玛目麦麦提依明•热夏提回答。
伊力江 • 阿那依提: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也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或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从实际工作看,一是各族穆斯林的正常宗教活动得到充分保障。各族穆斯林按照教义、教规和传统习俗,在清真寺及在自己家里进行的正常宗教活动,都完全按个人意愿进行。除2020年因新冠肺炎疫情原因取消外,政府每年还安排包机组织信教群众前往沙特阿拉伯麦加朝觐,并做好随团服务保障。二是伊斯兰教经典出版发行得到充分保障。新疆专门设立了伊斯兰教教务指导委员会组织翻译出版了汉文、维吾尔文、哈萨克文、柯尔克孜文4种文字的《古兰经》《布哈里圣训实录精华》等伊斯兰教经典书籍,不断拓宽信教群众获得宗教知识的途径。三是伊斯兰教人才队伍建设得到充分保障。
新疆现有10所伊斯兰教院校,即新疆伊斯兰教经学院和8所分院,以及新疆伊斯兰教经文学校。每年按需求招收本科、大专、中专学生,保障了伊斯兰教健康有序传承。四是宗教界参政议政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全疆有1000多名各族宗教人士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政治协商会议中担任代表、委员,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等权利。
所谓新疆“大规模拆除清真寺”,更是无稽之谈。在新疆,宗教活动场所只要依法向政府履行登记手续,便获得合法地位,各项权益受到法律保护。这里我要强调的是,新疆的清真寺大多数建于20世纪80-90年代甚至更早,这些清真寺有的原本是土坯房,有的特别狭小,有的已经成为危房,遇到刮风下雨,根本无法正常开展宗教活动;发生地震时会严重威胁穆斯林群众的人身安全。此外,还有一些清真寺布局不合理,不方便穆斯林群众进行宗教活动。这几年,随着城镇化的加快和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一些地方政府根据当地穆斯林的呼吁和申请,结合城市棚户区改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易地扶贫搬迁等工作,按照城乡建设规划,通过新建、迁建、扩建等措施,很好解决了清真寺危房问题,清真寺建筑更加安全,布局更加合理,信教群众也非常满意。目前,新疆的清真寺完全能够满足信教群众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