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好书《火神》,为神为魔,我的命运自主宰!(3)
2024-06-15 来源:旧番剧
“老爷,跟您了回,我没事儿,卸完货了回家。对了,我得打桥票。”那位说什么叫打桥票?也是警察讹人的手段,推车的担担儿的想从他身后的桥上过,得买桥票,交上两大枚,他从地上给你捡张废纸,知道是瞪眼讹人,可不给还不行,否则真不让你过去。警察一摆手对拉地排子车的说:“甭打了。”拉车的赶忙鞠躬作揖:“哎呦,我谢谢您、我谢谢您。”警察往身后一指:“甭谢,把这堆东西给我拉回家去。”那个年代的警察,就这么浑横不讲理,你还拿他没辙,老百姓轻易不敢打警察身前过,尽量绕着走。不过警察也有主意,找个背静地方先藏好了,等“主顾”过来再显身,到时候想跑也跑不了,就这样凭着这身官衣足吃足喝。可也有倒霉看走眼的时候,赶上这位穿的衣裳破破烂烂,但家里头也有干警察的,甚至于比这个警察职位还高一点,那就算摊上事儿了,还得花钱请客找上边的人帮忙开脱。
张炽、李灿是巡街的警察,过去也叫脚巡,因为没车没马,就凭两条腿在街上溜达,说起来也不容易,三伏顶着烈日、三九冒着风雪,如果再没外快可捞,谁愿意吃这碗饭?提起他们小哥儿俩讹钱的手段,那真叫五花八门,其中最愿意的就是给人劝架,但凡看见街上有打架的算是行了,两边对骂的时候不能过去,先在远处插手看着,非得等到动上手了,最好是抄上家伙了。他们俩吹着哨子跑过去,分开人群把二位劝住了,无非也就是连吓带唬,耍威风摆架子。打架的瞧见警察来了,再想走可走不成了,这叫寻衅滋事,故意扰乱社会治安,双方各交一份罚款,不给钱就拘起来,关上个三天五日再放。那会儿的老百姓都怕官,一番求告下来没用,只得花钱了事儿。那位说我没打人,光挨打了,这也罚款?没错儿,谁让你挨打的,挨打也有罪,你不嘴欠招惹别人,别人能打你吗?不过也倒好,但凡让他们讹过一次两次,下回就长记性了,遇见事儿能忍则忍、能咽就咽,总比罚款划得来。
撂下远的说近的,张炽、李灿奉了刘横顺的差派出去打探,溜溜儿跑了一整天,傍黑回到警察所。俩小子面带得意之色,非请刘横顺出去吃好的。刘横顺看他们这意思,摇头晃脑尾巴翘的,就知道打听出结果了,正好到饭点儿了,就带上这二人到河边吃饭。运河边上搭了很多小席棚,一排一排全是卖小吃的,专做船行脚夫的买卖。条件脏乱差,口味却有独到之处。而且各有拿人的手艺,卖包子的绝不做馅饼、卖馄饨的绝不做片儿汤,因为忙不过来,雇不起伙计,里里外外全凭一个人,顶多是两口子。卖小吃的不比大饭庄子,来这儿吃饭的主顾,大多是运河上卸船的苦力,不仅实惠、便宜,还必须解馋、管饱。仨人找了一个相熟的席棚坐下,这家卖的是酥鱼,在这一带挺有名。鱼就是河里的小鲫鱼,这东西不值钱,抬来一整筐,就在河边刮鳞、抠鳃,拾掇干净了。灶上支起一口大柴锅,锅底倒扣一个瓷碗,围瓷碗码一圈白葱段儿,上头再码一层鱼,一层葱一层鱼交替码好了,放作料闷盖子,灶下添柴用大火炖,出锅倒在筛子上晾凉了,上桌之前撒上姜丝蒜末,夹起来咬上一口连鱼刺都是酥的,又下酒又下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