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大时光」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公安系统党的二十大代表热议建设社会治理共同体
2024-06-15 来源:旧番剧
在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关键时刻,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10月16日隆重开幕,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对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提出明确要求:“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依法严惩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发展壮大群防群治力量,营造见义勇为社会氛围,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国家安全是民族复兴的根基,社会稳定是国家强盛的前提。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方面,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离不开社会治理的现代化。
聆听习近平总书记作的报告,党的二十大代表、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大队长梁晓丽感慨万千:“作为‘枫桥经验’发源地民警,我见证了公安机关探索多元社会主体参与基层治理机制,并创造性地将其运用于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在共建共治共享上收获的善治之果。”
梁晓丽介绍,绍兴公安把新时代“枫桥经验”贯穿公安行政管理服务改革和社会治理的全过程各方面,以“情指行”一体化改革为龙头,以“公安大脑”建设为驱动,以智慧民意感知为支撑,深化拓展枫桥警务模式,纵深推进“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枫桥式”交警中队等创建活动,迭代升级红枫义警、邻舍警务、旅游警务等特色做法,走出了一条从农村向城市、网下向网上、派出所向全警种拓展之路,有力维护了政治社会大局持续安全稳定。
新时代“枫桥经验”在雪域高原落地生根。党的二十大代表、西藏自治区贡觉县公安局哈加乡派出所一级警长、根沙寺管理委员会党支部书记、主任泽仁旺姆介绍,行走在今日的西藏,“红袖标”等群防群治组织比比皆是,社区工作人员、治安积极分子和公安民警并肩作战,共同守护着社会安定、百姓安宁。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人民”是贯穿其间的核心关键词之一。
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建设社会治理共同体,必须把社会治理变成亿万人民群众共同参与的生动实践。
党的二十大代表、贵州省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白马湖派出所教导员韦兰告诉记者,贵州公安创新“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治理模式,将相对集中居住的村(居)民按照十户左右标准划分联防联治服务单元,明确社情民意联排、安全隐患联防、矛盾纠纷联调等责任,紧紧依靠群众、发动群众、组织群众,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当地、解决在初始阶段,用实际行动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平安就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