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这里!5161份判决书揭示卡通形象著作权保护问题
2022-10-25 来源:旧番剧
——关于卡通形象著作权侵权案件的统计分析
原标题:卡通明星们的“权利觉醒”
文 | 闫永廉 刘蔚雯 北京市东城区法院民三庭
“葫芦兄弟”“黑猫警长”“多啦A梦”“喜羊羊”“大头儿子小头爸爸”……这一长串“名字”是很多人的童年记忆,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名字还在不断的增加和变迁。这些卡通形象伴随着一代代人的成长,也成为了卡通世界里自带流量的明星。由于这些卡通形象本身创作设计的成功以及与特定人物角色、剧情故事的关联,当看到他们时,观者往往会产生怀旧、喜悦甚至感动等等的独特体验,对于附着有这些形象的商品、内容便更容易形成共鸣,更愿意选择和接受。于是,这些卡通形象被广泛的使用于各种场合和媒介,其中不乏未经许可的侵权使用,随着著作权人维权意识的提高,相关的诉讼案件大量出现。
一、2011年到2019年全国法院卡通形象著作权侵权案件情况
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使用“民事案件”“卡通形象”“著作权”“侵权”作为关键词进行搜索[1],可以查询到相关文书共计5161份。从各年各地区案件数量的分布情况来看,2016年以来该类型案件数量大幅增长,一方面因为我国加大了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力度,另一方面则在于随着互联网、自媒体等平台的迅速发展,卡通形象的使用方式日益多元化,随之产生的侵权案件亦日益增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