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税惠政策指引汇编(106)
2022-10-27 来源:旧番剧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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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拥有核心关键技术和属于本企业的知识产权,企
业拥有与集成电路产品设计相关的已授权发明专利 、 布图设
计登记、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合计不少于 8 个;
( 6)具有与集成电路设计相适应的软硬件设施等开发
环境和经营场所,且必须使用正版的 EDA 等软硬件工具;
( 7)汇算清缴年度未发生严重失信行为,重大安全、
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2. 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装备企业 , 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
件:
( 1) 在中国境内 ( 不包括港 、 澳 、 台地区 ) 依法设立 ,
从事集成电路专用装备或关键零部件研发 、 制造并具有独立
法人资格的企业;
( 2)汇算清缴年度具有劳动合同关系或劳务派遣、聘
用关系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月平均职工人数占企业
当年月平均职工总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40% ,研究开发人员月
平均数占企业当年月平均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 20% ;
( 3)汇算清缴年度用于集成电路装备或关键零部件研
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企业销售 ( 营业 ) 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 于
5% ;
( 4)汇算清缴年度集成电路装备或关键零部件销售收
入占企业销售(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 30% ,且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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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营业)收入总额不低于(含) 1500 万元;
( 5)拥有核心关键技术和属于本企业的知识产权,企
业拥有与集成电路装备或关键零部件研发 、 制造相关的已授
权发明专利数量不少于 5 个;
( 6)具有与集成电路装备或关键零部件生产相适应的
经营场所、软硬件设施等基本条件;
( 7)汇算清缴年度未发生严重失信行为,重大安全、
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3. 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材料企业 , 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
件:
( 1) 在中国境内 ( 不包括港 、 澳 、 台地区 ) 依法设立 ,
从事集成电路专用材料研发 、 生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
业;
( 2)汇算清缴年度具有劳动合同关系或劳务派遣、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