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海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典型案件(12)
2022-10-30 来源:旧番剧
福禄娃被投入炼丹炉,意外合体成福禄小金刚。福禄小金刚忘记了救爷爷的事,却与蛇精生活在一起。《福禄篇》中有六个福禄娃,福禄娃动漫形象均为少年形象,头身比例基本一致,身体上均有明显的肌肉线条,赤足,身穿坎肩短裤,腰围葫芦叶围裙,除大娃外的五个福禄娃均头顶葫芦冠。六个福禄娃的坎肩、短裤、葫芦叶服饰与对应的葫芦娃的服饰基本相同。四月星空公司和天津仙山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仙山公司)是关联公司,经仙山公司授权,搜狐视频等视频网站向公众提供动画片《十万个冷笑话》的在线播放服务。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影厂)认为,《福禄篇》大量使用《葫芦兄弟》动画片元素,且通过低俗、恶搞、丑化的表达方式肆意歪曲、篡改《葫芦兄弟》动画片及葫芦娃动漫角色形象,侵犯了其对《葫芦兄弟》动画片以及葫芦娃动漫角色形象享有的复制权、改编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及保护作品完整权,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偿经济损失500万元及合理费用2万元。
裁判结果
一审法院认为,福禄娃与葫芦娃的服饰部分构成实质性相似,四月星空公司侵害了美影厂对葫芦娃美术作品享有的改编权。动画片《福禄篇》与《葫芦兄弟》在人物及人物关系、主角人物技能、故事脉络、桥段等方面高度相似,两者构成实质性相似,四月星空公司侵害了美影厂对《葫芦兄弟》动画片享有的改编权。一审法院判决:四月星空公司、仙山公司停止侵权、刊登声明以消除影响、赔偿美影厂经济损失150万元;四月星空公司、仙山公司、搜狐公司、飞狐公司赔偿美影厂合理费用2万元;驳回美影厂的其余诉讼请求。一审判决后,四月星空公司、仙山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典型意义
近年来,我国文化创意产业迅猛发展,外来文化大量涌入,文创热潮高潮迭起,尤其是影视剧产业,影视剧改编、翻拍屡见不鲜,为此引发的著作权侵权纠纷日益增多。本案系国内首例以无脚本影视剧为权利基础,以恶搞、趣搞方式创作的影视剧为被控侵权作品的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司法实践并无在先判例可供参考。《葫芦兄弟》是上世纪八十年代家喻户晓的动画片。《十万个冷笑话》是本案被告于2012年推出的系列动画片,在年轻网络用户中具有很高的知名度。《福禄篇》“恶搞”经典动画片,对《葫芦兄弟》的动漫形象和故事情节进行解构、再创作。本案准确界定了著作权侵权和合理使用他人作品的界限,为在他人作品基础上进行的再创作行为划清了界限。本案判决对于确定有故事内容的影视作品构成“实质性相似”的判断标准,以及划分恶搞、趣搞型创作与“讽刺性模仿”的界限具有借鉴价值,必将助力网络文化氛围下的文学艺术创作的繁荣和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