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火的哪吒,为何干不过米老鼠?(4)
2022-11-03 来源:旧番剧
迪士尼并没有满足于IP内容的生产制作,而是进一步在更广阔的衍生品市场进行IP的变现与渗透。具体来说,迪士尼不仅牢牢掌握着影片的版权,还有颇为成熟完备的产业链,全面覆盖线上与线下(参见下图),充分利用IP形象的影响力,吸引人们对于身边各种渠道各类消费品的选择,从而把无形的IP转变为有形的财富。
三是立体多元化的衍生品运营。
通常情况下,在电影作品播放之后,迪士尼会紧接着开展一系列活动予以配合,包括影视原声曲目的推广、舞台剧的演出、主题乐园内相关项目的建设,等等。例如《冰雪奇缘》的主题曲《LET IT GO》,就被制作成20多种语言版本进行推广,最终还斩获了奥斯卡奖;《狮子王》则是被制作成音乐剧,于全球各地巡回演出……这些做法,不仅进一步巩固了IP形象在消费者心中的地位与鲜活度,赋予了相关虚拟人物更为持久的生命力,还大大提升了IP及其衍生品的商业价值。
四是独特强大的赢利模式。
得益于自身的全产业链布局,迪士尼创造性地构建出其独有的赢利模式——“轮次收入模式”,这在前文《冰雪奇缘》的案例中就已经提到。只要打造出自己独有的IP,便可进入到“轮次收入模式”之中,从影片到录影带,再到各种卡通影集、舞台剧、主题乐园……一轮又一轮的收入也就随之而来。此外,各种衍生品的持续变现还能反哺迪士尼的IP生产和制作,这也是迪士尼产业链的动力核心所在。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在整个过程中,商品授权扮演了至关重要的角色,即公司授予第三方使用迪士尼IP形象的权利,并按照固定的比例从批发或零售价格中收取版权费,另外,迪士尼也会以公司的经典角色、电影和电视节目为基础,涉及生产具体产品,为零售商策划独特的主题性和周期性的促销活动。
对于迪士尼而言,这种方式的好处在于既能够获得巨额利润,又很好地保护了原创作品的知识产权;与此同时,被授权的商家也能因为获得了已被广大消费者充分认知与喜爱的品牌,而省去一笔不菲的广告费,从而以更快的速度打开销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