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沈阳建设国家中心城市行动纲要发布!(36)
2022-11-05 来源:旧番剧
2.高水平推进中德装备产业园建设。强化中德园集聚全球高端产业功能,做强汽车制造、智能制造、高端装备、工业服务等主导产业。深化“管委会 平台公司”市场化体制改革,充分发挥“中德开”“中德发”市场主体作用,提高园区市场化建设和运营水平。完善科技创新体系,推动德国、瑞士、日本等海外离岸创新中心建设和发展,推进中德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中德国际智能创新园)建设,促进中德两国产学研协同发展。依托中德控股集团产业发展基金,导入工业互联网供应链金融,打造一批产业关联度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的标志性项目。
3.推动中外合作产业园区建设。积极融入RCEP合作机制,加强中日韩三方合作,探索中日韩自贸区开放政策、体制机制、开放模式、管理模式、运营模式等创新。高标准建设启迪中韩科技园,招引中韩两国医疗器械、国际医疗服务、药品研发等领域高端项目入驻园区,打造生命健康产业集群。加快推进沈阳万科中日产业园建设,开展创新型产业链生态招商,打造“生产、生活、生态”三生融合产业园。
4.深化国家和省级开发区建设。发挥国家级经济开发区示范引领作用,围绕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性服务业、加工贸易等领域,发展2个主导产业和1个特色产业,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水平经济开发区。依托省级经济开发区资源优势,推动产业要素聚集,发展1个主导产业和1个特色产业,打造成为具有区域影响力的开发区品牌和地区经济发展重要增长极。
(二)强化国内外区域开放合作。
1.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推进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深化对俄装备制造、能源资源、科技人文等多领域合作,积极对接蒙古“发展之路”。推动与日韩在高端装备、人工智能、节能环保、大健康、现代金融等领域深度合作。深化与欧美国家在高端装备、智能制造、汽车及零部件、民用航空等领域合作。加强与东盟十国产能与投资合作,加强电力装备、医疗设备、跨境电商等领域合作。
2.强化沈大交流合作。与大连唱好“双城记”,充分发挥沈阳和大连在产业基础和发展潜力方面的比较优势,推动两市化工、装备制造、人工智能、汽车零部件及航空、氢能等产业的互补对接。发挥两市陆路、海路交通和口岸各自优势,建立互联互通的集疏运体系,实现辽宁省域内协调发展。推动两市在体制机制创新、科技成果转化、自贸试验区建设、特色商业业态等方面互动交流,共享发展理念。
3.深度推动与京津冀合作。以京沈对口合作为切入点,重点抓好沈阳中关村科技创新基地、沈阳材料科学国家研究中心、中韩科技园等合作项目建设。发挥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阳高新技术开发区、沈阳辉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开放前沿作用,打造京津冀产业高质量承接基地。强化开放平台协调联动,推进沈阳自贸区与北京、天津自贸区在制度创新领域合作,重点争取北京服务业扩大开放试点可复制、可推广政策延伸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