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裁判要旨摘要(2022)(13)

2023-06-03 来源:旧番剧
64.反垄断行政处罚决定在后继民事赔偿诉讼中的证明力
【案号】(2020)最高法知民终1137号
【裁判要旨】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构成垄断行为的处罚决定在法定期限内未被提起行政诉讼或者已为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所确认,原告在相关垄断民事纠纷案件中据此主张该垄断行为成立的,无需再行举证证明,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65.存量住房买卖经纪服务相关市场的认定
【案号】(2020)最高法知民终1463号
【裁判要旨】基于在竞争主体、服务对象和内容、佣金收取方式、行业规范要求等方面存在明显不同,无论从需求替代还是从供给替代的角度分析,对于存量住房买卖经纪服务相关市场而言,存量住房租赁经纪服务、存量非住房买卖经纪服务、新建住房买卖经纪服务、存量房买卖自行成交等,一般对其不构成紧密替代。
66.中介服务市场份额的评价指标
【案号】(2020)最高法知民终1463号
【裁判要旨】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可以根据被诉垄断行为发生时经营者一定时期内的相关商品或者服务的交易金额、交易数量、生产能力或者其他指标在相关市场中所占的比例确定。就中介服务市场而言,经营者实际撮合交易的数量,及其所掌握的潜在交易者信息,一般是评价其市场力量的恰当指标。经营者本身的机构规模、雇员数量等仅仅能够反映其服务规模,可以作为经营者财力和技术条件等的考量指标,但原则上不宜直接作为市场份额的评价指标。
67.其他协同行为的认定
【案号】(2022)最高法知行终29号
【裁判要旨】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之间存在一致性市场行为,且存在排除、限制竞争共谋的,可以推定其实施了反垄断法所禁止的协同行为,但经营者能够对一致性市场行为作出合理解释,证明其系根据市场和竞争状况独立作出有关市场行为的除外。
68.共同市场支配地位认定中行为一致性的考量
【案号】(2021)最高法知民终1977号
【裁判要旨】认定共同市场支配地位时,除考察市场份额外,还应当考察多个经营者是否就相关商品或者服务采取相同行为,体现出行为一致性。
69.体育赛事商业权利独家授权的反垄断审查
【案号】(2021)最高法知民终1790号
【裁判要旨】体育赛事组织者基于其组织赛事、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取得的独家经营赛事资源的民事权利所呈现的独家性和排他性属于权利自身的内在属性。由该权利内在的排他属性所形成的“垄断状态”本身,并非反垄断法预防和制止的对象。体育赛事组织者行使其独家经营赛事资源的权利时进行公开招标投标,其他经营者据此取得该独家经营的授权,实质上是公平竞争的结果,原则上不宜认定该经营权的独家授予属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猜你喜欢
动漫推荐
免责声明:动漫番剧数据来源网络!本站不收费,无vip,请勿上当!

www.jiufanju.com-旧番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