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法考三国法重点笔记(4)
2023-06-03 来源:旧番剧
庇护:允许入境并居留并拒绝将其引渡。无权庇护的罪行同不应视为政治犯的类型(战争罪、危害人类罪、劫机罪、侵害外交代表罪等)。外交庇护就是进入使领馆。
大使公使到任元首接,代办到任外交部长接。(可以宣布其中一人不受欢迎,原则上召回或免职)
派遣需要接受国同意:长(馆长)官(武官)特使(特别使团)派外人
*使馆馆长递交国书职务开始,领馆馆长拿到文件到辖区职务开始。其他人员到任自动开始。
使馆绝对不得侵犯,要馆长同意。领馆非经馆长同意不得进入工作区,其他区域也需要同意,紧急情况可以推定同意,可以征用但要给补偿。装置无线电发报机均需接受国同意。外交信差和领事信差执行职务时人身不得侵犯,外交邮袋绝对不得侵犯,领事邮袋在工作人员在场可以拆,拒绝拆则返回发出地。(使馆绝对不可以征收征用,领馆必要时可以征收征用)
*外交人员豁免的是刑事管辖不是刑事责任,接受国可以管的情形:不动产之物权、继承案件、专业或商业活动、被反诉。外交人员完全免除作证义务。外交人员管辖豁免可以由派遣国明示放弃。
领事人员执行职务不受司法行政管辖,也无作证义务。外交人员只能因防止其犯罪而制止,领事人员必须严重犯罪或司法裁判执行的才可以逮捕,不严重要做出判决才可以。外交人员和领事人员免个人所得税和其他直接税,但遗产税服务费等间接税不可免。
三个细节:1特别使团在性质上属于外交人员,但其特权与豁免等同于领事人员2使馆中的技术服务人员也享有一定范围的特权与豁免(执行职务)3上述人员在我国为被告或第三人,受理之前逐级上报最高院,在最高院决定之前不能受理(如果是原告或者受案法院认为自己不具有管辖权,不需要启动内部上报程序。如果是原告则可以直接受理)
条约成立三个条件:缔约主体具有缔约能力和缔约权、自由同意、符合国际强行法。(非书面也可以,缔约代表要出示全权证书,以下五种人正职不需要出具: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外交部长、使馆馆长、派驻代表)一般需要总理或外长签全权证书,但如果类似于教育部条法司代表签,只需要部长签就可以。
在我国需要批准类条约:和好领界要批准,引渡协助法不同。 重要协定的加入程序两种是人常批主席签。 谁定谁公布
核准程序:国务院定外长签(先看条约本身规定,再看条约类型)
会员国缔结的条约在联合国秘书处登记,未登记不影响其生效,未登记只影响联合国机构对他的援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