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东方教室奸杀案4年,被害人母亲讲述失去女儿的1600天(5)
2023-07-14 来源:旧番剧
三见凶手
事发后,李洁回忆先后见过王祎哲三面。
第一次是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少年庭上,李洁描述,“他把自己弄得像个英雄,头发上抹了摩丝,穿着名牌衣服。像明星出场,没有丝毫表情,更无丝毫畏惧,嘴角有不易觉察诡异的笑。法官、检察官问他情况,他说不上来。眼神恶狠狠地看着我的辩护律师,口口声声说很爱我的女儿,不小心伤害了她,不是故意的,一直在陈述这样的话。”
第二次是在一审宣判的时候,李洁说王祎哲出庭时仍是一身名牌,人很精神,面无表情。“我仔细观察了他,当法官宣判无期徒刑的时候,他的眼神有了变化。从最开始的无所谓,变成了不可思议的神情,觉得不可能,不相信他能被判无期。”
第三次是二审开庭,李洁记得王祎哲的变化非常大,人瘦了三圈,头发也被剃了,穿的衣服是脏兮兮的。“那时候他已年满十八周岁,不会再享有未成年人的特殊待遇。”
庭上李洁想坐得离王祎哲近点,但法警不让,她坐在中间,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被告席,想看清杀害她女儿凶手的每个表情,“伴随宣判,王祎哲表情慢慢变得失落,焦虑,手在发抖,眼神飘忽不定地看着周边的人,不再像之前那样昂首挺胸,手垂在两边有点不知所措。宣判后,他整个人站在那里一声不吭,一直低着头。”
法庭上李洁曾问过王祎哲一个问题,“我问他最早什么时候发生的性关系,他回答说是14岁。”
记者了解到,检察机关曾请相关单位对王祎哲做社会调查评估,评估报告中写着,王祎哲从小与父母沟通较少,自中学便开始在学校住宿,多年在外生活,使得王祎哲的身心处于孤独的状态,父母陪伴的缺失是王祎哲在青春期出现各种问题的重要因素,王祎哲不能很好地处理与女同学的关系,家庭监管的缺失,缺乏相应的社会交往能力,遇见问题不能采取妥善的方法处理和解决,从而导致了本案的发生。
我女儿小名叫妞妞,喜欢吃苹果
“她小名叫妞妞,我看到叫妞妞的孩子,就想起我的孩子,我女儿是我的全部,她喜欢吃苹果,喜欢喝牛奶。我以前会和她一起逛街,她走了以后,我从来不会去逛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