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抓坏人,为什么老远就拉响警笛?(3)
2023-12-21 来源:旧番剧
“破窗警务政策”主张,警察和守法者都应当努力维持环境的有序状态,对轻微的违法行为及时制止或者进行处置,从而防止更为严重的犯罪发生。因此,警察在街头出现的频率非常关键。就此而言,警笛声在街头回响,其实就是对街区实施控制的宣告,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起到预防周边社区犯罪,尤其是预防街头犯罪的作用。
在我国的日常生活中,警笛的这一功能似乎并没有受到足够重视。因为,我国警察在实施街区控制时,采取的基本做法是:“白天见警车,晚上见警灯。”但是,这种依赖于视觉的做法,与警笛的声音传播范围相比存在明显差距。通常情况下,即使有警察正在街区巡逻,周边的民众也很少能够及时知道。
从“破窗警务政策”的经验来看,通过警笛声宣示对街区的控制,应当说是一种简便、经济并且行之有效的犯罪预防手段。我国《警车管理规定》第16条规定,警察在执行治安和交通巡逻时,可以使用警灯与警报器。据此,今后我国的警察也完全可以在法规的允许范围内,适度加大对警笛的使用频率,让潜在的犯罪嫌疑人更多地感受到警察的威慑力,让民众也更直观地感受警察对其生命与财产的悉心保护。
加大警笛的使用频率
可能产生扰民的不利影响?
可能有人会担心,加大警笛的使用频率既可能会产生扰民的不利影响,也可能会导致警察权力的滥用。或许正是基于这些担心,公安部的相关规定还明确要求:“执行紧急警务活动时,尽量不使用或少使用警灯、警报器;执行非紧急警务活动时,不得使用警灯、警报器。”不可否认,时常呼啸而过的警笛,对于民众的生活安宁确实可能形成一种打扰。而且,在我国民众观念中,听到呼啸的警笛声,还可能会由此而认为周边地区常有犯罪发生,进而产生对安全的担忧甚至对犯罪的恐惧。在现实生活中,警笛也的确可能会存在一定程度的滥用。不过,正因这些问题的存在,才更需对警笛的使用规则予以完善。
其实,解决上述几个担忧,只需依据警笛的功能对警笛声的类型进行细化。例如,可以将警笛声分为“长啸尖锐的紧急执法型”和“断续柔和的治安巡逻型”,并加大不同类型警笛声之间的区分度。听到前者,民众有迅速配合道路让行的义务;听到后者则无需让路,民众可以由此知道警察只是在周边执行日常巡逻,正在对其实施保护,而不是周边发生了犯罪。尤其是在通过普法宣传让警笛的功能和类型成为民众的基本常识之后,警笛不仅不会成为一种被滥用的特权,而且还可以更好地规范警察执法,可以让民众获得更为直接的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