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沃医疗:经营备案晚于合作时间拷问交易真实性(3)

2024-06-14 来源:旧番剧
据陕证监措施字〔2019〕33号文件,2019年12月4日,中天运及注册会计师黄斌、赵志刚因在对中节能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报审计项目相关商誉减值审计执业中,存在商誉等相关科目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相关审计证据不充分的问题,被陕西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据证监会公开数据,2018年5月11日,中天运因在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报审计项目执业过程中,存在未合理预计完成相应审计工作所需要的时间,未完全履行中介机构勤勉尽责的义务,被浙江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上述情形意味着,在2018年,中天运就因在年报审计项目执业中未能勤勉尽责,而被浙江证监局出具警示函。而后在2019年及2020年,中天运因在执业过程中存在问题再两度“吃”警示函。审计机构中天运能否难勤勉尽责?或该“打上问号”。
三、销售金额与问询回复信披不一,数据真实性存疑
在披露与客户之间的销售数据时,尚沃医疗却呈现“矛盾”的一面。其披露的销售金额,与问询函回复报告披露的数据“打架”,尚沃医疗销售数据真实性存疑。
需要指出的是,据尚沃医疗2020年4月17日签署的招股书(以下简称“2020年4月版招股书”),2017年,尚沃医疗对福州斯林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斯林医药”)的销售金额为180.19万元,与招股书披露数据一致。此外,其对山东美卓思拓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卓思拓”)、上海梦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梦辰医疗”)的销售金额,也与招股书披露的数据一致。
其中,据招股书,2017年,斯林医药为尚沃医疗第五大客户,尚沃医疗向其销售的金额为180.19万元。
据尚沃医疗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以下简称“问询函回复报告”),2017年,斯林医药为尚沃医疗第五大客户,尚沃医疗向其销售金额为130.05万元。
即对比问询函回复报告和招股书,2017年,斯林医药均为尚沃医疗第五大客户。然而,招股书披露的其对斯林医药的销售金额,比问询函回复报告披露的多出50.14万元。
数据“对垒”的情况不止一处,尚沃医疗招股书披露其对第一大客户的销售金额,亦与问询函回复报告披露的存“矛盾”。
据招股书,2017-2019年,美卓思拓均为尚沃医疗第一大客户,尚沃医疗向其销售金额分别为498.23万元、583.02万元、789.5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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