贼赃法案:威尔德的销赃生意为何被视为英国现代警察的“原型”(2)
2024-06-15 来源:旧番剧
精通销赃生意的威尔德在老贝利(Old Bailey)附近开了间办公室,亲自充当窃贼和受害者的中间人。
他充分利用法律,组织起一帮窃贼捕手。有些历史学家曾有失严谨地认为,威尔德的生意是现代警察的原型。
顶着自封的“捉贼将军”大名,他成了英国最高效的打击黑帮的执法人员。
作家亨利菲尔丁爵士甚至认为,“乔纳森威尔德天生就是个侦探,他要是晚生两个世纪,说不定能在苏格兰场(Scotland Yard)高就呢”。
或许他的确是走在时代前面的人,但在现实中,威尔德只不过是改进了17世纪由娼妓扒手(玛丽弗里斯)发明的将赃物高价卖给失主的做法。
当然,威尔德自诩为追捕罪犯的私家捉贼手,靠向失主收取报酬牟利,的确棋高一着。
他还组织了一帮窃贼,指导他们有计划地作案。任何敢于与他竞争的窃贼很快就会发现自己身陷囹圄,命送绞架。因为,1717年的反偷窃的系列立法已将盗窃定为死罪。
1723-1725年,伦教的路匪明显消停了一阵子,伦敦绞刑场在此期竟未执行过绞刑。
尽管威尔德的支持者声称,匪帮问题得到遏制,威尔德功不可没,但1725年被同伙供出之后,他终于还是同昔日的竞争对手一样,落了个魂断绞架的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