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多年后,听见敲门声还是会害怕……(10)
2024-06-15 来源:旧番剧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条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二十条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制度。学校应当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完善学生欺凌发现和处置的工作流程,严格排查并及时消除可能导致学生欺凌行为的各种隐患。
抵制校园欺凌,告诉孩子们既不要做施暴者,也不要做受害者,对校园欺凌说“不”!
愿所有青春都能被温暖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