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的山水与诗书(2)
2024-06-15 来源:旧番剧
山水诗书:文化江南的四个维度
历史地理学家张伟然先生认为在唐人心目中,江南已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文化区。作为独特的文化区域,“江南”是“佳丽地”,是“好山水”,江南的山、水、特有的物产植被以及经济地位是形成其特有文化品格的重要因素,也是唐代人心目中这个文化区域所独有的特点。(张伟然《中古文学的地理意象》,中华书局,2014)美学研究者刘士林先生则认为“诗情”与“审美”是江南文化的本质特征(刘士林《风泉清听:江南文化理论》,上海人民出版社,2010)。两者都敏感地认识到文化江南的独特风貌,也皆对这一风貌做出了不同程度、不同向度的解释。笔者认为,“文化江南”应当由山、水、诗、书四个维度构成。这里的“诗”是指广义的文学,“书”则是指与书籍撰写、制作、流通、存藏有关的技术、产业与运作制度。
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文化江南”的形成过程,就是江南山、水不断对象化、审美化、人文化的过程。在此过程中,“诗”与“书”是山、水审美化、人文化的重要推动力;与此同时,作为审美对象与自然禀赋的山水,也为江南文学的发展与书籍产业的勃兴提供了滋养与资源。山水与诗书互相形塑,造就了风格独特的“文化江南”。作为客体的自然山、水与作为主体创造物的文学、书籍互相成就,互相促进,而作为主体人的实践活动即是这种互相交融的原动力。“文化江南”的形成过程是作为主体的人发现、创造江南的山、水、诗、书的过程,也是江南山、水、诗、书滋养、形塑“人”的过程。
晋室南渡之后,陶渊明在九江发现了田园;谢灵运、孙绰则在浙东发现了山水的价值。“庄老告退,山水方滋”,诗人将山水客体化为认识的对象,发现了山水的价值,而山水融入了主体,成为诗人生命的一部分。宋代词人辛弃疾在信州所写“我见青山多妩媚,料青山见我亦如是”,则更是将山水主体化,让人处于客体的位置,人成了山水的对象。
对于山水与诗(文学)的关系,刘勰《文心雕龙》提出文学“得江山之助”的命题。中古以降的诗人文士对此多有阐发,认为山、水不仅提供了文学创作的素材,也形成了文人独有的风格特征。浙江省近年也提出“以诗(诗词曲赋)串文”“以路(水系古道)串带”,分别绘就浙东唐诗之路、大运河诗路、钱塘江诗路、瓯江山水诗路“四条诗路”,正是走在历史的延长线上。这一计划为文化浙江,也为文化江南提供了经济一体化之外的文化一体化的尝试。然而,作为重要文化符号的“书”的研究与开发,还有不小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