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体诗写作-下(创作近体诗的载体)(13)
2024-06-15 来源:旧番剧
中国素有“礼义之邦”的美誉。自三代以来,礼就成为人们社会生活的总准则、总规范。古代的礼渗透到政治制度、伦理道德、婚丧嫁娶、风俗习惯等各个方面,酒行为自然也纳入了礼的轨道,这就产生了酒行为的礼节—酒礼,用以体现酒行为中的贵贱、尊卑、长幼乃至各种不同场合的礼仪规范。这里所说的“礼”,即指人们的行为规范、规矩、仪节等。中国古代文化史专家柳诒征先生认为:“古代初无尊卑,由种谷作酒之后,始以饮食之礼而分尊卑也。”我国自古有“酒以成礼”之说。
史前时代,酒产量极少,又难以掌握技术,先民平时不得饮酒。只有当崇拜祭祀的重大观庆典礼之时,才可依一定规矩分饮。饮必先献于鬼神。饮酒,同神鬼相接,同重大热列、庄严神秘的祭祀庆典相连,成为“礼”的一部分,是“礼”的演示的重要程序,是“礼”得以成立的重要依据和“礼”完成的重要手段。
到了西周,酒礼成为最严格的礼节。周公颁布的《酒诰》,明确指出天帝造酒的目的并非供人享用,而是为了祭祀天地神灵和列祖列宗,严申禁止“群饮”、“崇饮”,违者处以死刑。周公曾严厉告诫臣属“饮惟祀,德将无醉”。只有祭祀时才可以喝酒,而且绝不允许喝醉。酒,在先民看来,与祭祀活动本身一样,都具有极其神秘庄严的性格。
酿酒只是为了用于祭祀,表示下民对上天的感激与崇敬。若违背了这一宗旨,下民乍行饮用起来,即成莫大罪过。个人如此则丧乱行德,邦国如此则败乱绝祀。这就是“酒为祭不主饮”的道理。而后,由于政治的分散,权力的下移,经济文化的发展变化,关于酒的观念和风气也发生很大改变,约束和恐惧都极大地松弛淡化了。即使最初严格规定“饮惟祀”,那“祀”所礼拜的便是天、地、鬼、(祖先)、神。而这种酒祀,在三代以后虽然仍保留在礼拜鬼神的祭典中,可非祀的饮酒却大量存在了。
秦汉以后,随着礼乐文化的确立与巩固,酒文化中“礼”的色彩也愈来愈浓,《酒戒》、《酒警》、《酒觞》、《酒诰》、《酒箴》、《酒德》、《酒政》之类的文章比比皆是,完全把酒纳入了秩序礼仪的范畴。为了保证酒礼的执行,历代都设有酒官。周有酒正、汉有酒士、晋有酒丞、齐有酒吏、梁有酒库丞、隋有良酝署,唐宋因之。
中国古代是个“礼治社会”,“以礼治天下”。其中强调的是礼仪、等级,尊卑、长幼之序,天地至尊,祖先至长。君乃国之主,父为家之主。礼序之道体现在饮酒之道中,君先饮,臣后饮,君臣可共饮而不可对饮,父子亦然。溯其因,饮酒之始时,生产力低下只能如此。在铁制工具的冲击下,春秋时期礼崩乐坏。酒之为序、为仪也产生了许多变化,总的趋势是发展为“俗”。酒由礼序、礼仪发展成礼俗,说明酒已能为世人所共享。序、仪成俗的过程中,无疑是对序、仪的扬弃过程,能成俗者与时俱进,与世俱新。经过数千年的筛选,酒礼已融入年节、时令之中,并起到了锦上添花的作用。农耕民族的节日均和时令有一定联系,不论节日还是时令,大多离不开酒。丰收后有余粮才能酿酒,有酒喝也就意味着丰衣足食,国泰民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