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统一天下的最大功臣,为何在历史上神秘消失了?(19)
2024-09-29 来源:旧番剧
秦始皇本纪》)
注2:虽然秦王嬴政同样被归类为法家,但他与秦国历史上的其他法家思想家有着显著的差异。早期的秦国法家,比如商鞅,他们的理论深受魏、齐两国法家思想的影响,强调法律至上,即便是国君也必须遵循法律。就像《管子·任法》中说的那样:“法律的制定者是君主,但君臣上下,无论贵贱,都要遵从法律,这才算是真正的大治。”传统的法家理想中,君主应当是“赏罚分明”的典范,是法律的制定者、守护者,也是最终裁决者,这种身份与罗马的“第一公民”有些相似。然而,嬴政却偏爱申不害、韩非子等人的“术派”思想,这一派更侧重于加强皇权,立法也是为了强化皇权对国家的绝对控制。这导致了秦帝国在治理上过度依赖严刑峻法,不断向民众征收重税,最终陷入了疯狂与失控,仅两代便走向了灭亡。
注3:韩国长期向秦国进贡,这种关系就像是一个附属国对宗主国的忠诚,所以我们可以说韩国在某种程度上就像是秦国的内臣一样。
在李斯的巧妙策划下,秦王嬴政采取了软硬兼施的策略来对付六国的领袖和精英。对于那些可以用金钱收买的诸侯名士,他慷慨地给予丰厚的馈赠,企图拉拢他们;而对于那些不愿屈服于金钱诱惑的人,则秘密派遣刺客进行暗杀,以达到清除异己的目的。这种做法,正如《史记·李斯列传》中所记载的:“对于那些能用财富收买的诸侯名士,秦王便慷慨赠予厚礼,结交朋友;而对于那些不愿就范的,则动用锋利的刀剑,将其除掉。”
注5:在古代朝廷中,内史原本是个重要角色,负责掌管法律条文和起草官方文件。阎步克在《史官主书主法之责与官僚政治之演生》中提到,商鞅变法后,秦国的内史地位显著提升,几乎等同于副丞相。随着秦国统一全国,内史的角色又发生了变化,它不再仅仅是行政官员,还成为了一个行政区的长官,管理着包括京师咸阳在内的京畿地区四十多个县,大致对应现在的关中平原和商洛地区。除了行政管理,内史还肩负着财政重任。根据《秦律》中的《金布律》,内史负责国家财政中的田租和人头税部分,被称为“大内”,掌管着国家的钱袋子。而少府则专门管理山川税收、盐铁收入和其他商业税,称为“少内”,专供皇室开销。到了汉朝初期,内史这个称谓又有了新的含义。汉中央和各诸侯国的都城及其周边地区都被称为内史,以此与远离京城的郡县区分开来。那时,像周苛、周昌和晁错这样的名臣都曾担任过内史之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