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蒂夫·乔布斯传/作者:沃尔特·艾萨克森」上(31)
2024-09-29 来源:旧番剧
弗里德兰比乔布斯大了4岁,但还在读本科。他的父亲是奥斯维辛集中营的幸存者,后来在芝加哥成为了一名成功的建筑师。弗里德兰原本是在缅因州的鲍登文理学院读书的。但是读大二的时候,他因为身上携带了价值125 000美元的24 000片迷幻药而被捕。当地报纸拍到了他被带走时的现场照片:一头及肩的波浪金发,正冲着摄影师微笑。他被判在弗吉尼亚州的一座联邦监狱服刑两年,于1972年被假释。那年秋天他来到了里德学院,立刻开始竞选学生会主席,他宣称需要洗刷“司法不公”强加给自己的罪名。他赢得了选举。
弗里德兰曾经听过《此时此地》的作者拉姆•达斯导师在波士顿的一次演讲,他和乔布斯、科特基一样深深迷恋着东方精神。1973年的夏天,弗里德兰去印度拜访了拉姆•达斯的印度教导师——尼姆•卡罗里大师(Neem Karoli Baba),也就是信众们所熟知的马哈拉杰–吉(Maharaj-ji)。弗里德兰那年秋天从印度回来后,已经起了一个宗教名字,走到哪里都是一双凉鞋和一身飘逸的印度长袍。他在校园外租了一个房间,就在一个车库顶上,很多个下午,乔布斯都会去那里找他。弗里德兰确信自我启蒙的状态确实存在,并且可以通过努力而获得,这让乔布斯十分着迷。“他让我达到了一个全新层次的觉悟。”乔布斯说。
弗里德兰也觉得乔布斯十分有魅力。“他总是赤着脚走来走去,”他后来回忆说,“让我感到震撼的是他的激情。他只要对一样东西感兴趣,就会把这种兴趣发挥到非理性的极致状态。”乔布斯熟练掌握了利用凝视和沉默来征服别人的技巧。“他的招数之一就是死死盯着正在和他讲话的人。他会一直注视着对方的眼睛,然后问一个问题,要对方在不回避他目光的情况下回答。”
据科特基说,乔布斯的一些性格特质——包括一些伴随他职业生涯的特质——都是吸收自弗里德兰。“弗里德兰教给了史蒂夫现实扭曲力场,”科特基说,“他极富魅力,也会骗人,可以让事态屈从于他的超强意志。他很机智,充满自信,还有一点儿独断专行。史蒂夫很钦佩这些,他和罗伯特待在一起的时间久了之后,也变成了这个样子。”
乔布斯也从弗里德兰身上学会了怎样让自己成为焦点。“罗伯特是个非常善于交际也非常有魅力的人,一个真正的推销员,”科特基回忆说,“我第一次见到史蒂夫的时候,他羞涩又谦逊,非常内敛。我想是罗伯特教会了他怎样销售产品,怎样与别人交往,怎样展现自我,怎样控制局面。”弗里德兰身上的气场很强。“他走进一个房间,别人立刻就会注意到他。史蒂夫刚刚来到里德学院的时候则恰恰相反。他跟罗伯特相处一段时间后,身上的羞涩开始逐渐褪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