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这里!5161份判决书揭示卡通形象著作权保护问题(7)
2022-10-25 来源:旧番剧
2、权属认定时需要考量的特殊因素
卡通形象的权属认定除了应当遵循一般美术作品著作权归属判定规则之外,在认定经典卡通形象的著作权归属时,还需要考虑其中涉及的特定时代背景。在葫芦娃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中,双方争议焦点之一在于涉案权利作品是否属于职务作品,该作品创作于我国的计划经济时期,当时著作权法尚未颁布实施,缺乏相应的法律可以参照,双方对于涉案作品的权利归属亦未进行明确的约定。因而,在确定著作权归属时,法院首先考虑了当时计划经济时期特定的时代背景,完成工作任务所产生的工作成果归属单位,符合当时人们的普遍认知。其次,双方多年来通过行动达成了涉案作品由单位支配的默契,形成了事实契约关系,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条规定的以“其他形式”订立的合同,故涉案作品属于《著作权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特殊职务作品。
采用同样的裁判思路和判断标准,在《大闹天宫》悟空形象著作权权属、侵权一案中[6],法院经审查认定,双方当事人在诉讼前的多年里,均存在行使涉案作品著作权的行为,双方彼此知悉且并不表异议,故双方长期以来以实际行为达成了“涉案作品双方均有权支配”的默契,从而形成了事实契约关系,再者,从诚信角度出发,双方均不得在事后作出相反的意思表示,主张涉案美术作品著作权归其一方所有。由以上两案可见,法院在判定涉案作品的著作权归属时,不仅充分考量了特定的时代背景,同时结合双方在作品完成之后延续至今的行为,通过外在的行为来推断当事人内心真实的意思表示,最终恰当划分了作品的权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