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税惠政策指引汇编(111)
2022-10-27 来源:旧番剧
缴年度集成电路设计销售(营业)收入不低于 3000 万元 ,
应纳税所得额不低于 35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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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符合原有政策条件且在 2019 年 (含 )之前已经进入优
惠期的企业 , 2020 年 (含 )起可按原有政策规定继续享受至期
满为止,如也符合本项优惠规定,可按规定享受相关优惠 ,
其中定期减免税优惠 , 可按 《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
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2020 年第 45 号,以下简 称
45 号公告 ) 规定计算优惠期 , 并就剩余期限享受优惠至期满
为止 。 符合原有政策条件 , 2019 年 (含 )之前尚未进入优惠期
的企业, 2020 年 (含 )起不再执行原有政策。
4. 集成电路企业按照 45 号公告规定同时符合多项定期
减免税优惠政策条件的 , 由企业选择其中一项政策享受相关
优惠 。 其中 , 已经进入优惠期的 , 可由企业在剩余期限内选
择其中一项政策享受相关优惠。
【政策依据】
1.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
于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企业所得税政
策的公告》( 2020 年第 45 号) 第四条至第六条、第九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1 年第 9 号)第一条
3. 《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关于做好享受税收优惠政
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 、 软件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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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通知 》( 发改高技〔 2021 〕 413 号)
98. 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生产设备缩短折旧年限
【享受主体】
集成电路生产企业
【优惠内容】
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的生产设备 , 其折旧年限可以适当缩
短,最短可为 3 年(含)。
【享受条件】
集成电路生产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条件如下:
( 1)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
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