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保护自贸区文创产业知识产权上海浦东法院发布白皮书(7)
2022-10-30 来源:旧番剧
2.特点。(1)涉诉视听作品的范围不断扩大。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和产业链上下游的齐头并进,网络视听领域规模迅速扩张,视听节目的影响力不断扩大,新类型视听文化产品大量涌现。短视频、网络剧、网络综艺、网络纪录片、有声读物、游戏直播、娱乐直播等新视听作品蓬勃发展,并吸引了大量粉丝的关注和追捧。巨大的商业价值也使这些新类型视听作品成为了被侵权对象。(2)侵权方式随着技术发展不断变化。传统的传播方式是同一行为人将视听作品置于信息网络之中并传播给公众,即存储和传播合二为一。随着网络云计算、大数据、网络聚合等新技术的发展,实现了存储和传播相分离,审判实践中出现了较多通过播放器嵌套、定向链接、网页聚合、盗链等形式,利用深链聚合技术、播放器平台等构筑网络信息平台传播视听作品从而引发的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
(3)新类型视听节目的法律适用存在较大困难。网络环境下,视听节目不断推陈出新、更新迭代,涌现出许多新模式和新样态。而现行法律对这些新类型视听节目的定性、侵权行为的认定等尚缺乏明确的规定,由此成为司法保护的难点问题。近年来,浦东法院审理了涉及游戏赛事直播、体育赛事节目、短视频等新样态的知识产权纠纷以及以视频聚合、深度链接为代表的涉及新技术的知识产权纠纷。在该类案件中,要特别注意妥善运用著作权权利的兜底性规定和独创性裁量标准,对于确有保护必要、有利于产业发展的客体或者客体使用方式,可以根据最相类似的作品类型或者运用兜底性权利给予保护,保护新兴产业发展壮大。
03 图片作品案件
1.概况。随着创意设计、互联网新媒体、广告营销等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图片行业进入高速成长期,市场规模不断扩大。与前互联网时代以摄影师为核心的图片授权、许可、转让等交易市场不同,进入互联网时代,专业图片公司逐渐成为图片市场的主角。但与此同时,部分图片公司在图片版权的取得、管理、授权过程中的种种乱象亦饱受社会公众质疑。当前,进入司法领域的图片类案件不断增多,这给人民法院公正、高效审理好涉图片类案件带来一定挑战。上海自贸区成立以来,浦东法院共受理涉图片类知识产权案件4678件。
2.特点。(1)专业图片公司批量维权案件增多。随着图片市场的扩大,催生了一批专业从事图片创作、管理、运营的公司,其通过网络爬虫技术或与第三方维权机构合作,对涉嫌侵权的图片进行批量取证并诉至法院。与此同时,亦存在职业摄影师等自然人向法院起诉图片侵权的案件,但总体比重有所降低。与图片相关的权益向专业化图片公司聚集的特征明显。(2)原告在诉讼中主张的权利类型较为集中。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原告在图片侵权类案件中主张的权利内容一般集中在侵害图片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在起诉主体为职业摄影师等自然人的案件中,权利人除主张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外,部分还同时主张侵害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等人身权,并进而提出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的诉讼请求。(3)图片公司被诉侵权案件时有发生。有涉及图片公司直接侵权案件,如图片公司把他人享有权利的图片标注为自有图片在其平台展示、销售,或者与权利人授权到期后仍不下架图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