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日报刊文:如何借助IP让红色文化“出圈”

2022-11-04 来源:旧番剧
“一条大河波浪宽,风吹稻花香两岸……”无论何时何地,只要这首《我的祖国》婉转动听的旋律一飘出,人们就会想起电影《上甘岭》,想起杨根思、邱少云,想起报告文学《谁是最可爱的人》。六十多年前,这首乔羽和刘炽专为电影《上甘岭》创作的插曲,某种意义上已成为标记抗美援朝那段历史的一个符号。用今天时髦的话说,《我的祖国》已经成为一个IP。
IP即Intellectual Property,原意为知识产权,最早指适合二次或多次改编开发的网络文学、网络游戏、动漫等。现在的IP概念已远远超出知识产权的范畴,明星、品牌、创意,甚至一句话、一个符号、一个名字,都可以被冠以IP的名义进行开发。IP的影响力是巨大的。优质IP不仅能为文艺创作提供丰富素材,更是价值观传输的有效载体。
在中国共产党百年历史中,发生了太多值得书写的红色故事,涌现出太多值得铭记的英模人物。文艺界以此为素材,创作了大量红色题材文艺作品,如电影《地道战》《地雷战》《林海雪原》等,这些作品就像一道道深刻的年轮,记录着中国共产党的成长史、奋斗史、创业史,也成为几代人的共同记忆。
上述经典作品,每个都可以成为优质的红色文艺IP。然而,几十年过去了,虽然也出现了一些改编作品、衍生品,但并未形成多少系统的“作品链”或“产品链”,这导致很多经典红色文艺作品多存在于人们的回忆中,而非当下人们文化消费的“菜单”上。
历史从来没有走远,红色文化是上一代人的记忆,更要成为这一代人和下一代人的记忆。红色题材文艺创作,目前存在着力量分散、对相关素材开掘不够、主题创作系列化程度不高等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应集中力量打造红色文艺IP。
打造红色文艺IP必须树立整体的创作观。具体言之,围绕同一个主题,在同一个名称的统领下进行创作,形成聚合效应,让不同作品产生“1加1大于2”的传播效果。长征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值得大书特书的伟大事件。长征本身是一个超级IP。长征题材文艺作品不计其数,涵盖报告文学、小说、连环画、京剧、舞剧、电影、电视剧等不同类型,但系列化的作品太少。比如,有了电影《长征》后,并未出现电影《长征2》《长征3》《长征4》,不断迭代的电影观众无法通过系列化的电影作品深化对长征的认知。反观国外,电影《速度与激情》在二十年中推出了9部,据说第10部也在制作中,这就使“速度与激情”这一IP取得了世界性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不过,我们也在改变。电影《战狼》已推出两部,初步形成了“战狼”IP,也开创了当代红色题材电影叙事的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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