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尔斯:人类理性是所能承认的唯一权威(4)

2023-06-03 来源:旧番剧

▍哈佛哲学评论:你是否在当上研究生时才对你在其中最终成名的哲学领域产生了兴趣?


罗尔斯:我始终对道德哲学感兴趣,一开始有很长一段时间,我还对宗教感兴趣。肯特学校是一所教会学校,是西尔(Sill)神父创建的,属于圣公会,学校里也经常有圣公会的其他成员。我们每天都去教堂,星期天则去两次。我不能说这个学校学生的宗教感特别强,但你不能完全回避宗教。你不得不对宗教做出反应。

▍哈佛哲学评论:你的原籍是哪里?


罗尔斯:我生长在巴尔的摩,在那里度过了青春时代,但每年夏季都会在缅因州度过。在我十几岁时,一年中的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寄宿学校度过的。我的父亲来自北卡莱罗纳,母亲则出身于马里兰的一个古老家族。我的家人大多数都在那里,我岳母的家庭也是。我早年的许多朋友仍然在那里。

▍哈佛哲学评论:你是什么时候开始真正的思考和写作、而后创作出《正义论》的?


罗尔斯:我开始收集材料大约是在1950年秋季,在我完成了博士论文之后。那时,我已经独自阅读了一些经济学著作,在那年秋天,我参加了由鲍莫尔(W. J. Baumol)主办的研讨会,他现在已经是著名的经济学家了。我争取把工作做得更全面些。我们阅读了《价值与资本》([WTBX]Value and Capital[WTBZ]),该书作者是希克斯(J. R. Hicks)。我努力把握这本书,同时也努力把握萨缪尔森(Samuelson)的《经济分析的基础》([WTBX]Foundations of Economic Analysis[WTBZ])一书的部分内容。他的关于福利经济学一章使我写出了数篇关于所谓的新福利经济学的文章。在我的研究生期间,这些工作就已经进行了,并且一直持续到我在普林斯顿大学担任讲师的两年时间里,即1950-1952年。
我还阅读了利昂·瓦尔拉斯(Leon Walras)的《纯粹经济学原理》([WTBX]Elements of Pure Economics[WTBZ]),而且我对博弈论也略有研究。诺伊曼(Von Neumann)和摩根斯坦(Morgenstern)合著的那本书在1944年刚刚问世,那是一本博弈论的奠基性巨著。我发现,弗兰克.奈特(Frank Knight)的《竞争伦理学》([WTBX]Ethics of Competition[WTBZ])中有几篇文章极具教益,他对社会哲学就像他对经济学一样有兴趣。全部这些情况的结果,似乎还有我在博士论文中论述过的道德论素材,在1950-1951年间,孕育出了那个思想,它最终演变成初始状态。这个思想意在设计一个讨论的章程,而这种讨论可以产生出合理的正义原则。那时,我曾有一个比最后得出的结果更为复杂的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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