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历史313中国古代史:第三章《西周奴隶社会的进一步发展》(3)
2023-08-02 来源:旧番剧
b.周天子是天下的共主,有权任命诸侯国的重要官吏;定期巡狩,到各诸侯国视察;各重要诸侯国的国君兼任王室的卿士;还要派遣军队戍守周王的都城,或随王外出征讨;定期朝聘,到王廷朝觐述职;还要定期向王室交纳贡品,主要是进贡当地的土特产;派人为王室服役,主要是修筑城邑、宫室等。
④封国之内
在各诸侯国内,诸侯是封国内的君主,国内土地的一部分归其直辖,一部分土地作为采邑分封给他的卿大夫,卿大夫又以同样情况分土地给士,士直接统治庶民。
2.宗法制的完备
①宗法制的概念
宗法制度是在父权家长制的基础上不断扩大和发展起来的一种宗族家族制度,构成了中国早期社会的等级阶梯,形成我国奴隶社会基本的社会政治制度。
②宗法制的作用
宗法制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确定了贵族的亲疏、等级、分封和世袭的关系,保证了嫡长子继承王位,解决了统治阶级内部诸子、诸弟的继承权争端,成为巩固分封制的重要手段。
③西周的宗法制
a.周王是全体姬姓宗族的“大宗”掌握最高政权和族权。
b.天子宗庙祭祀自始祖以来的历代祖先,称为“太庙”。
c.历代周天子由嫡长子继承,世代保持天下“大宗”地位。
d.其他众庶子为“小宗”,各有自己的“氏”号。
e.在诸侯国内,国君分封自己的兄弟以采邑,建立卿大夫之家。
f.卿大夫以下,可建立各自的父权家长制家庭,家长为士,士以下是一般平民。
④西周宗法制的特点
a.以周王为首的姬姓贵族,在整个奴隶主贵族阶级中占居首要地位;
b.不排斥异姓贵族;
c. 宗法制度的原则通行于所有的百姓贵族;
d. 在姬姓贵族与异姓贵族之间通过世代的婚姻关系,结成亲戚之国,以加强联系。
3.井田制度的发展
①公田 西周奴隶制国家的经济基础是井田制度,它与宗法制度紧密相连。“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周代的土地属于国有。“田里不鬻”,即土地不得买卖,故井田又称公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