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沉迷于精灵之城的千年历史,每一处废墟都见证轮回(2)
2023-10-27 来源:旧番剧
开头提到的斯金纳是一位上校,也是一位19世纪著名的早期殖民者。他是一个混血儿,这一身份困扰了他的人生。作为军人,他四处征战,阅历丰富,充满魅力,但肤色使他遭遇排挤和偏见。
书中写道:
“斯金纳的父亲是苏格兰籍的佣兵赫拉克勒斯·斯金纳,是以前蒙特罗斯议会议长的儿子,当詹姆斯·斯金纳训练出手下的骑兵队时,便采用了家族徽章——一只血手为标志,并将之放在招募来的印度兵腰腹上。但是,斯金纳兼有苏格兰和印度血统;他的母亲原是拉其普特族的公主(苏格兰婆家人称她为珍妮),而且据弗雷泽透露,斯金纳的相貌‘相当近似摩尔人,不算是真正的黑人,但是个莎翁笔下的奥赛罗,威尼斯的摩尔人’,就是这种族混合的特性决定了斯金纳的职业生涯。”
这是因为:
“到1792年时,只要父母之一是印度人的话,已经不可能在东印度公司军队中获授任职位了”。所以,18岁时的詹姆斯·斯金纳被迫离开西化的孟加拉,去为东印度公司的主要对头军队效命。但即使如此,“正如斯金纳的混合血统导致他被摒除在东印度公司军队之外,同样的缺憾又令他在东印度公司对头军队中的职业生涯受阻;他的出身,诚如詹姆斯·弗雷泽所形容:‘就像一把双锋利刃,切断了他两边的路。’”
印度有其特殊之处,在拉丁美洲,统治殖民地的往往是那些印第安人和殖民者所生的混血军人,玻利瓦尔就是典型例子。但:
“印度人和英国人都太自豪于本身血统,以至于混血儿从来都没有真正出头的时候。随着19世纪的发展,像这样可怕的偏见却愈来愈深。任何‘混血’暗示都会掀起维多利亚时代的盲从偏见,而在德里,斯金纳的儿女就变成了英国人的嘲弄对象、笑柄。”
如果连斯金纳这种具有一定社会地位的家族都如此,那么大多数英印混血儿的际遇可想而知。后来,他们大量移民,在美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安家。
“剩下来还留在印度的那些人通常是乐观的、年纪大的或恋旧的。但他们留下来面对的是某些印度人的仇视,以及每况愈下的贫穷。年轻一代,尤其是女孩子,倾向于借着通婚来融入社会;但其他人,特别是那些年长的,却发现要改变是很困难的事。”
在德里这片土地上,种族之间的隔膜只是一部分。达尔林普尔书写了这座城市在印度历史变迁中的种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