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给十八岁的法学少年卡尔,你一定要学会“心狠手辣的深度学习”(16)

2024-01-14 来源:旧番剧
二是浸泡式学习法:连续一两天看一本书或做一种训练,事先拟定好大致的学习或训练程序,例如连续两天做卡多佐的「司法过程的本质」的小册子的中英文交互翻译训练。你读武侠小说也知道,武林高手练一个特异的功,总要在山洞里修七七四十九天,或九九八十一天。你采浸泡式学习法,也不过是一两天,或两三天。
三是体操式学习法:仿佛做了一套体操动作,例如将一个上午分为五个时段,第一个30分钟,读一篇「古文观止」的文章,并摘记;第二个30分钟,读当天的美国「金融时报」,并摘记。你知道吗?这是我每年花很多银子订阅的;第三个30分钟,中英文互译丹宁「法律的训诫」中的片段文字;第4个30分钟,精读当日微信中的最有价值的文章,并摘记。剩余时间读法学经典,如孟德斯鸠的「论法的精神」的片段,并摘记。
用黑格尔的话来说,认识就是从抽象到具体的过程。在学习之初,所学都是高度抽象的概念。一个课程,你学完后,一般都停留在抽象层次上,你需要第二次学习,即“深度学习”,使得知识从抽象进入具体,深度分析,深度细化,与相关知识细密地衔接。
深度学习是一个重要的概念,我的体验是,除了单纯的深度阅读外,达到深度学习主要有三种方法:写文章、办案件和讲课。
1870年至1873年,霍姆斯化了四年的时间,闭门写作,完成了「肯特美国法评论」的巨著,法学功底大增,成为美国最有学问的法学家,这显然得益于四年的闭门写作,这本身就是一种极其有效的深度学习。
上世纪30年代,丹宁勋爵在编辑“Smith Leading Cases”一书时,对商法的理解达到相当的深度,极大提升了他的商法的功力。
对于大师,法学写作是练功的秘笈;对于法学新生,法学写作也是练功的好方法,因为写作必然伴随深度阅读和体系化的过程。
此外,备课和讲课也是一种深度学习。我刚留校时,备课通常到凌晨,发现还有那么多是似而非的问题,于是反复阅读,精思问题。再者,处理案件,在诉讼面临的具体问题的压力下,你必须通过深度学习和思考,让某一法律主题下的所有的知识细节丰满起来,来应对迫在眉睫的问题。当然,讲课和诉讼对于你尚不具有现实可操作性,就不赘述了。
亲爱的卡尔,你从高中进入法学院,你一定要习惯自学,习惯阅读经典原著,习惯深度学习,习惯专注学习,习惯高强度的学习,这些都是练功。
练功是法律人的信仰。
每天读法学经典著作,这是练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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