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舍文化董事长钟丽芳:打造可复制的商业模式(2)
2024-06-14 来源:旧番剧
《中国经营报》:如何确立音乐剧的商业模式?
钟丽芳:我从小马奔腾出来后进行反思,发现小马奔腾的商业模式还是缺乏可复制性,所以再次创业的时候经过深思熟虑要选择可复制的商业模式。
音乐剧的商业模式是授权。《狮子王》这部音乐剧在疫情之前一年票房能卖六七亿美元。它是在各个国家进行授权演出,再收取票房分账。我们之前投资的首个音乐剧是《一个美国人在巴黎》,获得了4项托尼奖、12项托尼奖提名。3年之后我们就回本,现在已经授权给了不同的国家演出,只要演出继续,我们就能获得收益,目前每个季度仍有收益。
音乐剧还有一项收益,比如我们把李宗盛的音乐改编成音乐剧,二次创作后的音乐剧版权和改编后的歌曲版权就属于我们,根据这个版权还能拍成电影、电视剧、网络大电影,这也是一种授权。
另外,音乐剧具有长期的收益。比如我们正在制作中的根据综艺《乘风破浪的姐姐》《青春有你》改编的音乐剧,未来会在全球巡演,综艺《乘风破浪的姐姐》如果要做下一季,要在全球招募,音乐剧的模式对综艺来说是很好的提前路演。对于平台来说实现了“一鱼多吃”,而且可以延续IP的热度。许多年之后,综艺可能没有了,但音乐剧还有,因为音乐剧的生命周期很长,有的长达20年、甚至30年。《妈妈咪呀》诞生快二十几年,《歌剧魅影》就更久了,综艺周期少有特别长的,但音乐剧可以一直产生收益。
为什么要请海外最牛的团队来做我们的音乐剧,都是百老汇和伦敦西区顶尖的制作团队,全部是得过“托尼奖”或“艾美奖”或“奥斯卡”的艺术家,他们是我们这些作品走向世界舞台并获得全球影响力的保障。
因为我未来要做全球演出的授权业务。虽然音乐剧有它的国际语言存在,中国也能做,但是我们要的是能够在全球授权的版本。所以这是我花更大的代价,请国外团队来做的原因。
中国目前的音乐剧的发展道阻且长
《中国经营报》:你们选择IP进行改编音乐剧的标准是什么?
钟丽芳:我们在这个阶段基本选择的都是头部IP,比如之前和周杰伦及李宗盛大哥合作的音乐剧《不能说的秘密》和《当爱已成往事》。因为音乐剧在中国还处于比较初期的阶段,更多地让大众了解、熟悉和参与很重要。市场上有很多小而美的音乐剧,但就我们的资源和我个人的经历而言,还是希望一部剧的创作能更多地用到且调动更多的资源参与其中,包括明星、品牌商等,通过跨界营销,实现“破圈”,这样才更有希望做成现象级的音乐剧。借势这些超级大IP,通过我们的创作,能将这些原本就很经典的音乐或综艺再产生新的价值。这样肯定还是比重新从零开始打造一个IP要容易很多,影响力也会更大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