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流浪25年的无名女想起了自己名字,还回到了亲人身边(2)
2024-06-15 来源:旧番剧
2019年2月至11月间,漳平市检察院先后对三名被告人提起公诉,对他们有法定减轻或从轻处罚的情节给予了确认。一审法院以强奸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阿才、阿芬、陈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至三年不等。
妇女的合法权益必须得到全面维护。办案过程中,漳平市检察院始终关注无名女的就医救治和保障问题。陈某到案后,该院主动协调相关事宜,职能部门全力支持:当地村委会、市民政局担任无名女的监护人,并由民政局先行垫付治疗费用,当地派出所、镇政府、救助管理站将无名女送往专门医院治疗,检察官定期到医院了解医治情况,并为无名女申请到了6.9万元的司法救助金。
联手寻亲
唤醒记忆助无名女返家
无名女的家在哪?无名女所讲的语言无法识别,公安机关曾通过采集她的血样进行登记比对,也没有结果。但漳平市检察院、有关执法办案机关和社会救助部门始终没有放弃。
2020年5月,经过近一年的精神心理康复治疗后,无名女恢复了些许记忆。某天,她对去看望她的救助管理站工作人员说自己名叫“某花”(音),但她写不出来。不全的信息,尽管是只言片语,但为找回她的身份提供了关键线索。
为帮无名女尽快找到家人,检察官和救助管理站人员根据她说话所带的闽南口音,联系公安机关协助查询“某花”的身份信息。然而,登记在册的户籍人口中却查无此人,寻人之路似乎又走进了死胡同。
救助管理站工作人员转变思路,凭多年来核实流浪人员身份信息的经验,建议从失踪人口名单中进行查询、比对。终于,信息系统显示:“某花”与厦门某区一个已经注销户籍的同名女子的身份相似。得知这一消息后,工作人员立即与厦门市救助管理站取得联系,商请他们对“某花”的身份信息进行核实,并帮忙联系家人。最终确认了无名女的身份。
2020年6月底,救助管理站工作人员将“某花”护送到厦门。看到失散25年的女儿出现在自己面前,她的母亲喜极而泣。原来,无名女20多岁的时候,在老家街上走失,因她有智力障碍,家人怀疑是被人拐走了。当时,全家人在周边寻找,也报了警,但一直毫无音讯。
■ 故事之外的故事 ■
以检察之治推动社会之治
案件办结了,被告人被判刑,无名女有了身份和温暖的家。但让流浪者不再流浪,以检察之治推动社会之治的故事还在延续着。
“要以个案办理推动社会治理,助力城乡文明建设!”该院检察长陈炜榕听取案件汇报后,要求结合本案以及一些地方对“流浪妇女、流浪儿童和流浪精神障碍患者”(下称“三类人”)相关救助问题进行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