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税惠政策指引汇编(16)
2022-10-27 来源:旧番剧
【优惠内容】
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
9
【享受条件】
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不超过 10 万元,以及按季度纳税
的季度销售额不超 过 30 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 、
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
范围的通知》(财税〔 2016 〕 12 号)
8. 符合条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享受主体】
符合条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优惠内容】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 2 万元 ( 按季纳
税 6 万元 ) 的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提供的应税服务 , 免征文
化事业建设费。
【享受条件】
月销售额不超过 2 万元 ( 按季纳税 6 万元 ) 的增值税小
规模纳税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10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
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税
〔 2016 〕 25 号)
(二)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 费 优惠
9. 重点群体创业税 费 扣减
【享受主体】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 持 《 就业创业证 》 ( 注明 “ 自主创
业税收政策 ” 或 “ 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 ” ) 或 《 就
业失业登记证 》 ( 注明 “ 自主创业税收政策 ” ) 的人员 , 具
体包括:
1. 纳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2. 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
业半年以上的人员。
3. 零就业家庭 、 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
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
4. 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 。 高校毕业生是指实施高等学
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的学生 ; 毕
业年度是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11
【优惠内容】
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2 5 年 12 月 31 日 , 上述人员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