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税惠政策指引汇编(66)
2022-10-27 来源:旧番剧
部制造业领域。
【享受条件】
小型微利企业为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
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 》 ( 财税 〔 2019 〕 13 号 ) 规定的
小型微利企业。
【政策依据】
1.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4 〕 75 号)
2.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政策有关
问题的公告》( 2014 年第 64 号)
3.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
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5 〕 106 号)
4.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
业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 2015 年第 68 号)
5.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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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9 〕 13 号)
6.《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
政策适用范围的公告》( 2019 年第 66 号)
(三) 进口科研技术装备用品 税收优惠
62. 重大技术装备进口免征增值税
【享受主体】
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及核电项目业主
【优惠内容】
对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及核电项目业主为生产国家支
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或产品而确有必要进口的部分关键
零部件及原材料,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享受条件】
1. 申请享受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的企业一般应
为生产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或产品的企业 , 承诺具
备较强的设计研发和生产制造能力以及专业比较齐全的技
术人员队伍。 并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 1) 独立法人资格。
( 2) 不存在违法和严重失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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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具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
( 4) 申请享受政策的重大技术装备应符合《国家支持
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有关要求。
2. 申请享受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的核电项目业
主应为核电领域承担重大技术装备依托项目的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