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有用吗?“破圈”学者刘擎用20个思想实验揭晓(5)
2024-01-14 来源:旧番剧
电车悖论被哈佛大学桑德尔教授在公开课中举例后,随着视频传遍世界各国知识界
电车悖论是1968年就被提出来的非常著名的一个思想实验,被哈佛大学政治哲学家桑德尔在有关正义的公开课中举例后,随着视频传遍世界各国知识界。一辆电车刹车失灵,只能转动方向盘来控制,此刻前方轨道上有5个人,无法刹车只能撞上去,突然司机发现岔道上还有1个人,方向盘转一下就可以避免伤害5个人而牺牲这1人。此时,你说应该怎样选择?回答多样,但80%会同意牺牲1人拯救5人。
刘擎沉吟在偌大的舞台上,话锋一转,给出另外一个例子,医院里,有五个面临换器官的人,此时突然来了一个健康的体检者,正好能满足这五个人的换器官需求,是否我们可以牺牲这个健康的年轻人来换取五条生命的新生呢?60%的人会不同意。
当听众满脸疑惑各有答案时,刘擎点题,“其实这多种选择背后可以分为两种思考模式,一种是效益主义,一种是义务论。”效益论,Utilitarianism,它追求相关人群整体效益的最大化,有时候要求非常严格,比如,为了集体利益可以牺牲个人。义务论,Deontology,则是按照原则不计后果地执行。比如《摩西十诫》里提到不能杀人、偷盗、奸淫、撒谎,在这里不需要关心后果,只要求你恪守戒律。
但绝大多数人的道德直觉中,都同时具有这两种思考模式,我们一般不会只讲原则完全不顾后果,也不太会只看效益而不顾原则。在不同的情景下会强化或偏向某一种。这些思想实验呈现的情景,把这种矛盾凸显处理,使我们陷入进退两难的困境。但它们让人思考,如何平衡效益主义和义务论的要求呢?
*什么是道德义务?黄金道德律该怎样使用在具体情境中?
在联合国层面,将儒家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视为黄金道德律
在联合国层面,曾将儒家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视为黄金道德律,而康德曾说“你只能按照让所有人都接受的那样一种规则来行动,这才是道德的”,看起来一个强调特殊性,另一个侧重普遍性。刘擎反问,黄金律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是什么关系?什么是道德意义上的“好人”?什么构成了“伤害”?这些反问在下面的例子里,每个人寻找着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