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封面|“发达印度”应有女性一席之地(2)
2024-09-29 来源:旧番剧
印度马杰利斯法律中心负责人奥德丽·德梅洛表示:“动手动脚、占口头便宜、讲黄笑话、分享色情内容……这些对女性的小骚扰每天都在发生,却没有被上报。”
除缺乏安全保障之外,印度女性工作者的很多基本权利也经常被剥夺,比如单独的女性卫生间、休息场所或安全的通勤条件等——这些都是法律规定机构和企业必须提供的,但往往得不到遵守和执行。
2019年印度一项调查发现,在其所评估的印度665座地区法院大楼中,有100座没有女厕所,即使在500多座有女性洗手间的大楼中,也有60%的马桶不能正常使用。在印度的尼尔吉里斯县,女律师们要求法院大楼里设置一处女厕所,而这个呼吁已经持续20多年而无果了。
“犯罪和厌女症的恶性循环”
其实印度法律并没有忽视女性的特殊需求,早年间颁布的多项劳动相关法律都有关于为女性设置单独厕所、托儿所、合理工作时间、通勤交通的规定。
然而,在一个又一个的机构和企业中,由于缺乏监督,这些设施和保障都不存在。
与此同时,印度社会中根深蒂固的父权制度、受害者羞耻、性别刻板印象以及男性对女性身体的权利感仍根深蒂固。“女性经常选择保持低调,默默忍受骚扰,担心自己会被贴上麻烦制造者的标签。”德梅洛说。
所有这些都会在工作场所形成一种犯罪和厌女症的恶性循环。“骚扰从小处开始——捏一下或摸一把,如果这种做法被忍下来,就会让施暴者更加大胆。你认为强奸犯是第一次冒险就得逞了?不,他敢去强奸是因为他过去陆续犯过的一些较小的罪行,但都顺利逃脱了。”
特伦甘纳邦特别保护部队前警察局长考尔·梅农认为,解决方案在于确保为女性提供基本设施,如休息场所、安全干净的独立厕所、充分的安保设施和安全的交通工具,并对这些设施保障进行监督。“如果要确保这些(规范)得到遵守,劳工部门必须进行定期调查。”
她还建议在中央和各邦层面颁布关于监控摄像头的法律。她说:“必须制定法律,规定一个机构必须拥有多少摄像头、谁监控它们、录像保留多长时间,还要确保照明充足,以便录得清晰的影像。”最后,梅农强调了增加女警察的必要性。“我们的队伍中只有12%的女性,”她说,“我们需要更多的女性加入警察部队。女警察的存在使许多女性投诉人感到更安全、更有信心举报。”
与此同时,加尔各答悲剧发生后,印度最高法院于8月20日下令成立一个由14名医疗专业人员和公职人员组成的工作队,以“制定有效的建议,解决与医疗专业人员的安全、工作条件和福祉有关的问题”。早些时候,西孟加拉邦政府发布了指导方针,措施包括要求为女性雇员设立单独的带马桶的洗手间;夜间部署女性志愿者进行巡查;为女性创建视频监控全覆盖的安全区;开发一个带报警功能的APP,让所有工作女性安装,从而可以与当地警察局迅速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