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税惠政策指引汇编(26)
2022-10-27 来源:旧番剧
3. 定期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实际支
付了不低于企业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最
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4. 具备安置残疾人上岗工作的基本设施。
【政策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第二项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 第九十六
条第一款
3.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员就业有关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 2009 〕 70 号 )
23. 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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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主体】
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
【优惠内容】
对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月平均实际安置残疾人就业人数
占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比例高于 25%( 含 25%) 且实际安置残
疾人人数高于 10 人 (含 10 人 )的单位 , 可减征或免征该年度
城镇土地使用税 。 具体减免税比例及管理办法由省 、 自治区 、
直辖市财税主管部门确定。
【享受条件】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月平均实际安置残疾人就业人数占
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比例高于 25% (含 25% )且实际安置残
疾人人数高于 10 人(含 10 人)的单位 。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
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0 〕 121 号) 第一条
24. 长期来华定居专家进口自用小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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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主体】
长期来华定居专家
【优惠内容】
长期来华定居专家进口 1 辆自用小汽车 , 免征车辆购置
税。
【享受条件】
除了按规定提供申报资料外 , 提供国家外国专家局或者
其授权单位核发的专家证或者 A 类和 B 类 《 外国人工作许可
证》。
【政策依据】
1.《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防汛专用等车辆免征车辆
购置税的通知》(财税〔 2001 〕 39 号)第三条
2.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长期来华定居专家免征车辆购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