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税惠政策指引汇编(27)
2022-10-27 来源:旧番剧
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2018 年第 2 号)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
公告》( 2019 年第 26 号)第六条
4.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的车辆购置税优惠
政策的公告 》 ( 2019 年 第 75 号)第一条
32
25. 回国服务的在外留学人员购买自用国产小汽车免征车辆购
置税
【享受主体】
回国服务的在外留学人员
【优惠内容】
回国服务的在外留学人员用现汇购 买 1 辆个人自用国产
小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享受条件】
回国服务的在外留学人员购买自用国产小汽车办理免
税手续 , 除按规定提供申报资料外 , 还应当提供海关核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回国人员购买国产汽车准购单》。
【政策依据】
1.《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防汛专用等车辆免征车辆
购置税的通知》(财税〔 2001 〕 39 号)第二条
2.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
公告 》( 2019 年第 26 号 ) 第六条
3.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的车辆购置税优惠
政策的公告 》 ( 2019 年 75 号)第一条
33
(三)创业就业平台税收优惠
26. 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免征增值税
【享受主体】
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及国家备案众创空间
【优惠内容】
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对国家级 、
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向在孵对象提供
孵化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享受条件】
1. 孵化服务是指为在孵对象提供的经纪代理 、经营租赁 、
研发和技术 、 信息技术 、 鉴证咨询服务 。 国家级 、 省级科技
企业孵化器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应当单独核算孵化服务收
入。
2. 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认定和
管理办法由国务院科技部门发布 ; 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
和管理办法由省级科技部门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