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税惠政策指引汇编(57)
2022-10-27 来源:旧番剧
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借款 、 发行债券提供融资担保取得的担保
费收入 , 以及为原担保提供再担保取得的再担保费收入 , 免
征增值税。
【享受条件】
1. 农户 , 是指长期 ( 一年以上 ) 居住在乡镇 ( 不包括城
关镇 ) 行政管理区域内的住户 , 还包括长期居住在城关镇所
辖行政村范围内的住户和户口不在本地而在本地居住一年
以上的住户,国有农场的职工。位于乡镇(不包括城关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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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区域内和在城关镇所辖行政村范围内的国有经济
的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的集体户;有本地户口 ,
但举家外出谋生一年以上的住户 , 无论是否保留承包耕地均
不属于农户 。 农户以户为统计单位 , 既可以从事农业生产经
营 , 也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经营 。 农户担保 、 再担保的判定
应以原担保生效时的被担保人是否属于农户为准。
2. 小型企业 、 微型企业 , 是指符合 《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规定》(工信部联企业〔 2011 〕 300 号)的小型企业和微型
企业 。 其中 , 资产总额和从业人员指标均以原担保生效时的
实际状态确定;营业收入指标以原担保生效前 12 个自然月
的累计数确定,不满 12 个自然月的,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营业收入 ( 年 ) =企业实际存续期间营业收入 /企业实际
存续月数 × 12 。
3. 再担保合同对应多个原担保合同的 , 原担保合同应全
部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 。 否则 , 再担保合同应按规定缴纳增
值税。
【政策依据】
1.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
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7 〕 90 号)第六条
2.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普惠金融有关税收
优惠政策的公告》( 2020 年第 2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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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
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
部联企业〔 2011 〕 300 号)
54. 中小企业融资(信用)担保机构有关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