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张云《中国妖怪故事》:你真的了解妖怪吗?(4)
2022-11-04 来源:旧番剧
“《西游记》中的妖怪,不算妖怪”
我们该怎样定义“妖怪”?“妖怪”一词最早出现在1800多年前东晋文人干宝在《搜神记》中:“妖怪者,盖精气之依物者也。气乱于中,物变于外。形神气质,表里之用也。”长期以来,妖怪和神话、和神灵、甚至和一些灵异的现象以及天赋异禀的人混杂在一起,而中国又有“万物有灵”的心理认定,觉得山川万物皆有灵魂,都可为妖。
张云给妖怪的界定为“反物为妖,非常则怪”,他认为,“妖怪”一词的内涵总结起来有一下几个共同特点。一是怪异、反常的事物和现象,是超越当时人类思维认知的,二是这种事物或者现象有存在的依附物,这种依附物可以是山石、植物、动物、器具等实体,也可以是人的身体甚至是一种特定的符号或者称呼,三是经过人的感官、心理所展现,出现在人类可以接触的范围,而不是人类无法证实存在的虚幻场所。首先,“神仙”不是妖怪。中国神灵众多,从原始人的天神崇拜、自然崇拜到本土宗教产生出来的神尊,再到佛教等宗教传播后出现的神灵形象均不属于妖怪的范畴,当然,要注意一种情况,就是:原本是妖怪,但升格为神或视之为神、以神称呼,不在此列。
其次,“异人”不是妖怪。中国历代典籍中关于能够呼风唤雨、撒豆成兵、羽化成仙的异人的描述极多,此类应该排除于妖怪之外。最后,“异象”不是妖怪。典籍中记载的诸如“人生三臂”“狗两头”等等的众多偶然的异象,虽怪异,但不属于妖怪的范畴之内。
清朝五十四代天师张继宗写了一本书《崆峒问答》,里面有这样的记述:“妖,人之假造为妖;精,物之性灵为精;鬼,人魂不散为鬼。”张云在写作《中国妖怪故事》时,参考了以上的观点,以妖、精、鬼、怪进行分类。
妖、精、鬼、怪分类
“妖的特点就是人所化,人身上发生了某种变异,或者动物以人的形象呈现,核心与人有关;精,众人将物质里面最精华的部分称为精,同时它跟情感的“情”是通用字,所以最精华的又能引发情感的东西就是所谓的‘物之性灵为精’。但是这里还需要一个限定,动物不以人的形象出现,而是本来的面目就是精,否则可以归入妖;至于鬼的话,那就是不论人还是动物,只要它死后魂魄仍在作怪,那就是鬼;最后就是怪,所谓‘非常则怪’,它可以指对人们来说非常不熟悉的,之前从来没有出现过的,比如《山海经》中记录了很多比如九头九尾之类的,就可以称之为怪;还有跟我们的认识有很大差别的,比如巴蛇,它首先是蛇,但是巴蛇吞象,体型巨大,这肯定跟我们认识的蛇不一样,所以也可以归入怪中。总体上,妖、精、鬼、怪基本可以涵盖所有的妖怪了。”张云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