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廉·乔治·霍斯金斯与英国新社会史的兴起(8)
2023-06-03 来源:旧番剧
另一方面,霍斯金斯个人因素也起着重要作用。霍斯金斯是研究经济史起家的,他的第一份长期教职是在莱斯特大学学院担任经济学讲师(1931-1941),他1951年到牛津大学担任的也是经济史候任教授(Reader)。“经济史和社会史之间是难以严格划分界限的”,(84)霍布斯鲍姆甚至认为与经济史相结合的社会史才是其所主张的社会史。(85)这也就为霍斯金斯对新社会史的种种开拓提供了智识储备。20世纪30年代起,霍斯金斯便一直强调并践行经济史与社会史的融合与交叉,从《埃克塞特的工业、贸易与居民,1688-1800》、博士论文《1650-1800年间德文郡的土地所有与占有》,(86)到《米德兰农民:一个莱斯特郡村庄的经济与社会史》,再到主持《维多利亚郡史》莱斯特郡史的编纂莫不如此。“经济与社会变迁(1500-1800)”也被研究者视为其最重要的学术主题。
(87)就这一点而言,霍斯金斯对新社会史的引领至少强于屈威廉。(88)另外,霍斯金斯与众不同的学术兴趣也成就了他。他关注地方史,且将“贵族以下的民众视作其主要关切”,(89)这就直接推动了学术视野的下移,史料来源的扩大;开辟景观史等,自然就要求超越传统历史学的学科局限,借鉴其他学科的知识与方法,从而实现学科渗透和跨学科研究。
正是这种学科特性与研究者个人学术兴趣、研究经历的因缘汇聚,造就了霍斯金斯这样一位“开疆拓土”式的历史学者,使之成为英国新社会史的学派先驱之一。有论者认为,霍斯金斯至少在20世纪50年代便有了这种理论自觉。其同时代学者、美国著名英国史专家麦卡弗瑞(W.T.MacCaffrey)在评价其《英国地方史》一书时就指出,该书若不是为业余史家这一受众考虑,“作者可能就已讨论社会史的书写问题,而这一问题极少有英国史家论述。”(90)旨在为研究英格兰地方史的人们提供“建议与指导”的《英国地方史》,其内容更像是一本聚焦地方的新社会史研究指南。比如,他设专章讨论该如何研究城镇史,主张要关注城镇的实际发展状况而不是作为一种制度的发展,即将之视作城镇而不是自治市,将研究重心从自治市宪政与法律史方面转移到城镇社会与经济史方面;
(91)针对已有城镇史中的社会史与经济史缺乏连贯与主题问题,他认为这是因为直到20世纪50年代,研究者们一直将那些无法清晰归入已有成熟史学领地的历史都装入社会史这个“破布袋”,地方史家也没有确知该提出怎样的经济史问题并作出系统分析。而他通过对职业、工资与物价、经济增长与变迁、社会结构等历史主题的示范与强调,提供了化解之策。(92)这样的分析路径,还包括对健康、疾病、人口、建筑、教育等多个历史主题的详尽解析。如此,他通过对新地方史研究主题、方法、材料等的论述,影响了不计其数的新社会史研习者。(93)霍斯金斯的诸多研究方式方法,不仅成为20世纪四五十年代英国地方史兴起的关键,而且对此后60年代以降的新社会史也产生了深刻影响。(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