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航退票款不能原路返回?消费者被要求证明“我爸是我爸”(3)
2024-06-15 来源:旧番剧
记者随后采访刘先生询问相关改期提示,他表示印象“已经很模糊了”。
2月7日,记者将采访问题发到该客服提供的电子邮箱。截至记者发稿时止,未收到国航任何回复。
后续处理
无需提供亲属证明即可办理退票
刘先生4张机票的退款,如何才能拿到?在记者的反复追问下,该工号63678客服和营业部沟通后告诉记者,如果旅客没办法提供相关证明,可以到国航直属营业部去办理退票,但要带上两个人的身份证原件,提供乘机人本人的授权书,“无需亲属证明”。
2月9日,刘先生告诉记者,已接到国航方面打来的电话,对方承认退票流程和环节上“有不足和瑕疵”,让他将4个人身份证照片发到指定邮箱,授权1张指定的银行卡,就可办理退票。
采访过程中,记者查询了国内多家航空公司的退票规定。从字面意义理解,航空公司普遍允许退票款“原路返回”,即退到原付款人账户。如首都航空规定“首都航空优先按列明的退票限制条件将票款按原支付路径退款至付款账户”“当退票受款人既不是旅客本人,也无法按原支付路径退还至付款账户时,旅客需填写线下退款确认书、退款委托书、提供旅客本人及收款人有效身份证明”。
消委会观点
涉嫌“霸王条款”当纠正
2月10日,记者就此采访了四川省成都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秘书长庄卫兵。庄卫兵告诉记者,《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文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