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收楼时傻眼,买的三房变两房,深圳一楼盘违建部分交楼前被拆(6)
2024-06-15 来源:旧番剧
门和建设部门的审批通过的设计为准,如果说给业主的宣传材料和承诺与规划与建设的审批不符,属于虚假宣传行为,这时候业主可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追究开发商的欺诈行为,也可以依据《合同法》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若业主的反映属实,则开发商的有关行为涉嫌虚假宣传”。广东伟然律师事务所张宗保律师也持有相同的观点。张宗保指出,业主可收集有关材料向监管部门举报,监管部门认定开发商构成虚假宣传后,可按《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对其予以行政处罚。
业主可向买卖合同的签约主体主张合同责任
事件中,两大项目方均表示问题不在自己,具体谁又该为业主的损失负责?张宗保律师认为,涉事房产项目存在管理方交替的情形,根据我国《合同法》关于合同相对性的规定,业主可向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签约主体主张损失赔偿或违约责任等合同责任。至于项目移交方和受让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承担,由此两方按其有关的合同进行处理。
最后,张宗保律师建议,由于涉事业主较多,且存在不同的情况,业主应立足于其签订的商品房卖合同,灵活结合《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向开发商主张损失赔偿、违约金乃至欺诈责任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