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唐僧这样的“野味”,为啥妖怪们最心仪的做法是蒸了吃?

2024-06-15 来源:旧番剧
野味,据《汉语大词典》的解释,是“指猎取得来的做肉食的鸟兽”,这个定义似乎只强调了“山珍”的部分,没有包括“海味”,可能并不合理。俞为洁《中国食料史》一书几乎每章都包含了狩猎与捕捞两个部分,对应的正是一般意义上的野味。所以,笼统来说,或许可将非饲养的肉食来源统称为野味。
野味在中华食文化中并不占重要地位,这一点我们通过对明代“四大奇书”的考察亦可略窥一二。

面对唐僧这样的“野味”,为啥妖怪们最心仪的做法是蒸了吃?


明代《二郎搜山图》中,描绘了二郎神进山搜捕妖怪的场景,其中许多妖怪显出了动物原形。
梁山好汉为何不吃野味?
《三国演义》主要关注点在于军事与政治,本来就不太重视饮食,偶尔写到也只是故事进展的摆设,如第二十回“许田射鹿”中提及刘备射兔及曹操射鹿,仿佛戏剧中的道具,并非为食用准备;真正提及野味处,只有第六十九回管辂给赵颜所设之计中的鹿脯,但那是用来贿赂南斗、北斗星君之用的,可以理解为神仙所嗜之味,与普通人的食谱并无关系。
《水浒传》较为市井,饮食描写也多写实,本来江湖好汉似乎当更嗜野味才是,孰知不然,这些好汉们进了酒店拍着桌子要的却多是熟牛肉,最常写到的也不过羊肉、鸡肉等家养动物。
作品也有几次提到野味,却不过是情节推进的道具。比如第二回写史进的邻居李吉是个猎户,史进偶尔向他要点“野味”;第十一回柴进以打猎为名送林冲逃出沧州,回来时给把守的军官送些野味;第二十三回武松打虎之后,“众猎户先把野味将来与武松把杯”;第六十六回智取大名府时派“解珍、解宝,扮做猎户,去北京城内官员府里献纳野味”。
这些描写有三个共同的特点:一是基本上只与猎户有关(柴进打猎也可看作临时的猎户),可见野味的消耗也仅在以此为生的猎户食谱中;二是几乎全都笼统地写为“野味”,而不清楚地指明是哪种野味,可见作者对野味其实也不甚了了;之所以如此,就是因第三个特点,即这些野味都只是情节道具,并不表明人物的饮食结构与嗜好倾向。比如在史进的故事里,提及野味只是为了引出少华山被人占据之事,从而接入朱武等人罢了,史进是否喜欢甚至是否吃过都没有得到展示的机会,观后文朱武给史进送“三十两蒜条金”礼物,史进回礼“拣肥羊煮了三个”,中秋节宴请朱武等人时也是“宰了一腔大羊,杀了百十个鸡鹅,准备下酒食筵宴”就可以知道;柴进要掩护林冲出城,打猎是个很好的借口,野味只是这个借口的佐证而已;武松故事中的野味只是临时充饥,我们看第二天众人要感谢武松时还是要“牵一腔羊,挑一担酒”为礼即可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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