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跨媒介开发专题研究:循海外运营经验,看内容IP成长空间(8)
2022-10-14 来源:旧番剧
具体来看,我们根据媒介自身的叙事能力与视觉形象塑造能力把其诞生的 IP 进行划 分,文学类 IP(网文、出版文学、漫画)、游戏类 IP、形象类 IP(玩具、实物商品),各 类 IP 呈现如下特征:
1. 文学类 IP:强于世界观搭建、故事塑造、人物个性塑造等,弱于视觉化的丰富度。 文学类内容历史悠久,从口述神话开始,一直以故事为骨架。文学类内容在消费 的过程中,需要读者通过主动想象补齐叙事。例如,观看小说过程中对于角色外 貌的想象、对于故事发生场景的想象;观看漫画的过程中,对于两幅画面之间故 事的想象与推断4。文学类 IP 的影视化或游戏化,实则是在自然补齐这一媒介所 短缺的连续性视觉画面。
2. 游戏类 IP:强于世界观搭建、角色与用户的情感连接,整体弱于叙事能力。游戏 本身是基于世界观的冒险或挑战任务,玩家通过操纵角色而实现与作品的情感连 接。游戏中的故事一方面是整体的设定与方向指引,另一方面是玩家在具体操作 过程中的行动轨迹,后者即叙事学家玛丽—劳尔·瑞安所指的“模拟机器(游戏) 的每一次运行都产生关于某个世界的一个意象。游戏可以不是故事,但却可以是生成故事的机器5”。游戏类 IP 通过强化故事,可以自然衍生为影视内容;通过突 出主角形象,可以衍生为玩具形象。